四川省文物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四川省文物局 (簡稱省文物局)是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管理的行政機構 ,為副廳級[1]。
主要職責
省文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
(一)擬訂全省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參與起草文物和博物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負責督促檢查。
(二)管理和指導全省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 申報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三)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文物安全工作 ,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
(四)負責全省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 組織開展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 (鎮 、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推動完善全省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物和博物館領域裝備技術提升。
(六)指導和管理全省文物和博物館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對外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承擔文物進出境有關工作。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及文化和旅遊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深化文物體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護展示,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加強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 ,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2]。
視頻
四川省文物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文物局正式掛牌 ,中國網,2018-11-12
- ↑ 機構職責 ,四川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