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公布,上報國務院備案並樹立標誌的四川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先後公布了十一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兩批共86處文物保護單位。但由於文化大革命對文物破壞嚴重,四川省於1980年重新公布了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40處作為第一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依此類推,最近一次是2019年1月14日公布的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隨着1997年重慶市直轄脫離四川省,1997年之前公布的部分文物保護單位也隨之改屬重慶市。
第一批: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共140處(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23處),其中:
- 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33處
- 石窟寺:25處
- 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55處
- 石刻及其他:13處
- 石墓葬:12處
- 古遺址:2處
第二批:1987年1月16日公布,共3處;
第三批:1991年4月16日公布,共131處(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20處),其中:
- 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19處
- 石窟寺:17處
- 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59處
- 石墓葬:14處
- 古遺址:10處
- 石刻及其他:12處
第四批:1996年6月19日公布,44處(現屬重慶市範圍內的有8處);
第五批:1998年9月30日公布1處(五糧液酒廠「長發生」、「利川永」老窖);2000年1月11日公布1處(成都市水井街酒坊遺址);
第六批:2002年12月27日公布,共91處;
- 第六批增補:2004年11月30日公佈,28處;
第七批:2007年6月14日公布,共342處。
第八批:2012年7月16日公布,共484處,包括:
- 古遺址:44處
- 古墓葬:44處
- 古建築:226處
- 石窟寺及石刻:60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10處
第九批:2019年1月14日公布,共196處。
2019年1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公布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196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其中古遺址25處、古墓葬18處、古建築97處、石窟寺及石刻16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40處。
目錄
價值意義
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涵蓋類型較為廣泛,共分為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五大類別。其中,近現代工業遺產、革命文物等數量大幅增加,體現了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以來四川文化遺產的新特點、新趨勢、新亮點。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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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眉山:5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新浪博客,2015-06-20
- ↑ 四川公布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人民網,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