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鍾瑄
生平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鄉試第二名舉人, 補邵武令。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任福建省邵武縣知縣[1]。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至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任臺灣府諸羅知縣(康熙五十四年到職),任內曾負責主修《諸羅縣志》[1]。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任朱一貴亂平,知台灣縣。鐘瑄遠見卓識,所有規劃,皆從長計議。廣造糧倉、埤圳,以利農業,賑災民,減租賦,建文廟,修縣志,任內頗有治績。諸羅縣民畫其像於龍湖岩,建周公祠以祀,並將其所修塘堰命名為周公堰。 [2]雍正二年(1724年)滿巡台御史禪濟布,彈劾鍾瑄「加徵耗穀」。雍正七年(1729年)欽差大臣史貽直以貪贓罪判處鍾瑄絞刑,後被清世宗赦免。最後官至江寧知府。
《續修臺灣府志》中的相關記載
周鍾瑄,字宣子;貴州貴筑人,康熙丙子舉人。五十三年,知諸羅縣事。性慈惠,為治識大體。時縣治新闢,土曠人稀,遺利頗多。鍾瑄至,留心咨訪,嘗捐俸助民修築水利凡數百餘里;陂圳皆其所經畫,民以富庶。又雅意文教,延名宿纂修縣志;諸如臺北地方遼闊、規制有未盡備者,鍾瑄憂深思遠,情見乎辭,至今多見諸施行。尋擢去,民肖像祀於龍湖巖。
從上述可知周鍾瑄在諸羅縣知縣任內,多留意民生所需,同時能體民所苦、愛民如子,甚至將其俸祿捐作修築水利之用。此外在文教方面,亦能重視地方文風與在地特色,召集儒生共同纂修方志。諸羅縣範圍甚廣,包含當時的台北以及「後山」地區,因而在治理上仍有所不完備之處。周鍾瑄在任中曾深思此廣大範圍內未闢之地的開墾與駐兵措施,之後北路的開拓與部署措施皆如其言。人民感念他在諸羅縣的治績,繪其像於龍湖巖,以供祭祀。
《諸羅縣志》特色
本書雖非臺灣第一本完成的方志,部分體例格式均承襲高拱乾的《臺灣府志》,然而無論在內容與敘述方式上,卻有著超越前人的用心與獨樹一幟的風格。在其後的方志亦有以《諸羅縣志》[3] 做為參考範本,足可見本書的價值。
本書的修纂援引許多書目,包含前人所編纂之古書、方志與文集,故能於前人的基礎上,加以斟酌修改並補充,使內容更臻完善。在內容編寫上,部分卷首前先敘總論與沿革,如兵防志、賦役志中的戶口、風俗志中的漢俗與番俗,將各項制度與政策、風俗詳加羅列並說明,不僅有助於了解地方當時的情況,更能了解整體背景的沿襲。相互印照之下,可詳窺地方的全貌以及較完整的背景脈絡。 [3]
創廟人諸羅縣令周鍾瑄曾立碑文記錄建廟始末
建廟三百年的嘉義市城隍廟,創廟人諸羅縣令周鍾瑄曾立碑文記錄建廟始末,後來石碑不知去向。適逢城隍廟升格國定古蹟滿周年,廟方將城隍廟指定為國定古蹟緣由,及轉錄《諸羅縣志》中周鍾瑄撰寫的創廟文,製成兩塊石碑,立於大門牌樓下兩旁,
涂市長感謝文化部支持,「三十年前成為三級古蹟、15年前成為市定古蹟,15年後變成國定古蹟」。
「沒有周鍾瑄,就沒有城隍廟」,城隍廟特別準備古官服,讓同為地方父母官的涂市長巧扮周鍾瑄,與文化部次長陳永豐兩人手抱周鍾瑄及城隍爺神像,一同見證立碑光輝時刻。
文化局表示,城隍廟內還有許多珍貴文物如「道宏化育」匾額、武轎等都被市政府登錄為一般古物,建築本體的木作、石雕、交趾陶由知名的大師王錦木、施天福及林添木與陳專友分別創作,其門神彩繪是陳玉峰大師早年獨立完成的作品,更難得的是城隍廟自籌經費,進行門神彩繪修復工程,而全台僅剩6間廟宇保有陳玉峰大師彩繪作品,可說是一座小型的歷史博物館。[4]
參考文獻
- ↑ 1.0 1.1 詹雅能. 《諸羅縣志》點校說明,《臺灣史料集成提要【增訂本】》.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遠流. 2005-10-10: 154頁. ISBN 986-00-2398-0.
- ↑ 福建炎黃縱橫>閩台文化大辭典>周鍾瑄
- ↑ 開課教師>張素玢>地方史志的理論與實務
- ↑ 嘉義城隍廟復刻古碑 涂醒哲巧扮周鍾瑄舉行揭牌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明清貴州七百進士》,厐思纯,贵州人民出版社,ISBN 978-7-221-06902-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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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宗樞 |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上任 |
繼任: 朱夔 |
前任: 孫魯 |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上任 |
繼任: 徐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