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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恶不悛 |
同恶不悛 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春秋·左丘明《左传·隐公六年》。
(怙:坚持)指坚持作恶,不肯悔改。含贬义;在句中一般作宾语。
出处
成语典源 [1] 春秋·左丘明《左传·隐公六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
最早出处
元·脱脱《宋史·王化基传》:"若授以远方牧民之官,其或怙恶不悛,恃远肆毒,小民罹殃,卒莫上诉。"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怙恶不悛"。
成语故事
公元前723年,十四岁的寤生继任郑国国君,史称郑庄公。过了三年,卫国联合宋、陈等国进攻郑国。为了离间卫国的盟国陈国,庄公派使者到陈国去要求和好,并希望结成联盟。
不料,陈桓公瞧不起郑庄公.不愿与郑国结盟。他的弟弟五父仗义劝谏说:"对邻国亲近、仁爱和友善。是立国的根本。您应该考虑到这些,答应郑国的要求。"
但是,桓公听不进五父的话,反驳说:"宋国和卫国都是大国,它们才是我们陈国难以对付的。郑国有什么作为,能把我们陈国怎样!"
庄公得知桓公拒绝与自己结盟,勃然大怒.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
公元前717年,他率领大军攻伐陈国。桓公仓促率军应战,结果大败。后来,史学家对上面这段历史发表评论说:"友善不可丢失,罪恶不能滋长,这是针对陈桓公说的,一直做罪恶的事而不改过,最后一定会自食其果。别人是挽救不了的。
寓意
俗语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心灵,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一个可耻的"大恶"。成语告诉人们,如果作恶开始,就遏制住其发展势头,则不至于罪恶累累,如果坚持作恶,则会祸及四野,恶名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