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法院。1955年1月,南京市人民法院改建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全院有人员53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6%,其中博士7人,硕士113人,占总人数的23%。
目录
法院简介
1955年1月,南京市人民法院改建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南京中院下辖11个基层法院,22个人民法庭。南京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审判区内设法庭30个,羁押室22间,调解室14间,执行局听证室5间。
现任领导
李后龙: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机构设置
南京中院设有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监督及执行等业务部门14个,设有办公室[1]、干部人事处、综合处、法官培训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处、宣传处、老干部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等综合部门12个,并设有司法警察支队。
法院建设
南京中院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深入推进“现代化、服务型”法院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2],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南京中院公开、择优选拔了30名优秀法官担任审判长,并按照“一审一书一助”的模式配置法官助理和速录员,初步形成了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体系。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创新开展网络预约旁听庭审,方便群众旁听。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信息集控中心,全面整合审判执行、网服中心、审判管理、信访投诉等信息化系统资源,构建集约化、一体化的信息化运行平台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所获荣誉
南京中院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二等功,被确立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并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政治、思想宣传、司法调研、未成年人审判、审判监督、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刑事审判及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5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青年集体入选第17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
2022年8月,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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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新审判大楼6月6日启用,执行局、知产法庭迁回
6月6日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将正式启用。6月4日,该院发布公告,介绍相关事宜。
公告介绍,南京中院新审判大楼位于广州路35号(原审判大楼西侧),编号为2号楼,原审判大楼编号为1号楼。2号门为审判场所入口,来院参与诉讼或执行的相关人员一律通过2号楼东侧的安检通道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有楼层导视图,该院第1至31法庭、第1至16调解室位于1号楼;第32至71法庭、第17至30调解室位于2号楼。在2号楼第3、5、7、9、11层设有律师室供律师使用。
南京中院执行局已迁回广州路35号2号楼,执行立案、执行信访均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办理,原位于板仓街3-1号办公场所停止使用。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于6月10日从凤凰西街152-1号迁回广州路35号2号楼,原排期的庭审、调解、谈话等诉讼活动,以通知为准。南京中院执行局、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电话不变。
参考文献
- ↑ 办公室岗位职责 ,搜狐,2022-10-15
- ↑ 信息化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搜狐,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