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田邊警官殺害事件
影響
經過
2007年9月18日凌晨4點左右,少女將睡在自宅2樓寢室的父親用手斧(刃寬11cm、柄約30cm)砍殺,造成父親失血過多死亡。4時40分,少女的母親撥打緊急救助電話119通報消防隊,說「父親砍掉自己的頭顱自殺了」。消防隊與京都府警察田邊警察署警員趕到,確認2樓寢室中的父親已死亡。在1樓廚房有一隻手斧,而因為站在一旁的少女衣服上沾有血跡,當警察詢問時少女便承認其犯罪行為,以殺人罪嫌疑犯被緊急逮捕。
少女在犯下犯罪行為的5日前在自宅附近的五金行買了手斧,並伺機犯案。根據京都府警察的調查,其動機為「從數年前就對父親拈花惹草的女性關係抱持不滿,想讓他上斷頭台」。
10月5日,京都地方檢察廳將少女違反常理的行為移送京都家庭裁判所審理,收到應該從重量刑的意見。
10月18日,在第一回審判上,京都家庭裁判所決定鑑定少女的心理狀態。
2008年1月23日,審判長宣佈此犯罪行為的殘忍與計畫性,必須對少女長期施以矯正教育以圖其更生,判決送往中等少年院實施保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