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无形文化资产民俗类是指由中华民国文化资产(无形文化资产民俗类)中央主管机关(行政院文化部[1] 文化资产局)与各地方政府所属单位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审查登录与国民生活有关之传统并有特殊文化意义之风俗、信仰、节庆及相关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