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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

大小無變化, 5 年前
家財萬貫
[[連震東]]一直在官場活動,曾任“民政廳長”、“內政部長”、“國策顧問”及“總統府”資政等顯赫的職位,當然不便於從事工商生財活動。連戰在《香港時報》發表文章時曾寫到的:“連家世居台南府寧南坊馬兵營(即台南法院舊址),日本割據台灣時,祖產就那麼一筆勾銷。” 由此可見,連戰的祖先雖然曾昆是台南府城的望族,但由於連戰的曾祖父連得政(連永昌)在日本佔領台灣前曾擔任籌餉抗日之職,因此,日本人割據台灣後將連家的家產全數充公。連橫雖然也想作生意,重振家業,但沒留下多少不動產。只有連震東、連戰倆,運用公職上下其手不當取得房地產並介入金融業,才是連家能迅速擴展財富的主要原因。
=== 家財 萬貫家產===
連家帳面上的地產就超過二百億元新台幣,在房地產方面,返台之初所住台北市南京西路的房屋是向市政府依法承租的,其後才購買一所新平房,因儲蓄存款不足,曾向“彰化商業銀行”貸款,並將新平房出租,並以租金分期償還貸款本息。該筆貸款還清後,又賣掉苗栗兩筆較無潛力的田地,並向彰化商業銀行再次貸款,在台北市南京西路買下一塊土地,“與友人黃烈火合建各分一半,所分得的一半,並即租與黃烈火經營之味全公司,因此取得可之租金,其後,並向黃烈火購得其另一半產權,而改租與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連震東年譜”年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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