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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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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全民电视公司,简称“民视”、“ftv”,为继台湾电视公司、中国电视公司及中华电视公司之后台湾的第四家无线电视台,是中国台湾省仅有的五个无线电视台之一,也是台湾第一家民营无
== '''简介''' ==
民间全民电视公司,简称“民视”、“FTV”,为继台视、中视及华视之后台湾的第四家无线电视台,也是台湾第一家民营无线电视台。民视与台湾电视公司、中国电视公司、中华电视公司并列为台湾四大商营无线电视台,简称无线四台。
中文全名:民间全民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名:Formosa Television Inc.
台湾有线电视频道位址:
无线台:第6频道
新闻台:第53频道
总公司地址:台湾高雄市博爱一路366号24楼
台北办事处地址:台湾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30号14楼
开播日期:1997年06月11日
董事长:田再庭
总经理:陈刚信
产业: 媒体业
产品: 民视无线台、民视新闻台、台湾交通电视台
子公司 :民视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艺能股份有限公司 [1]
旗下频道
民视无线台,民视新闻台,台湾交通电视台。
沿革
1993年9月1日,蔡同荣、李镇源、李应元、吴树民等人组成“民间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28日,台湾政府行政院新闻局开放第四家无线电视频道。其中,同为民进党人的蔡同荣等人所属之“民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张俊宏所属之“全民电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Formosa Tele-communication Investment Co., Ltd.)均有意提出申请。两家公司于1993年6月26日合并成立“民间全民联合无线电视公司筹备处”,并于同年6月30日正式向新闻局提出申请。
1995年6月16日,第四家无线电视台申请案审议结果揭晓,民视在11位审议委员中取得过半的6位委员支持,成功击败其他三家竞争者,取得第四家无线电视台的经营权。在此之前,民视即积极网罗社会各界人士,后于1996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董监事会,由蔡同荣担任董事长、张俊宏担任副董事长。民视另延揽当时华视主任秘书陈刚信为执行常务董事,TVBS副总经理李光辉为总经理。
在民视筹备过程中,身兼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中常委)的蔡同荣,为了让即将开播的民视能够顺利租到公共电视台筹备委员会(公视筹委会)的铁塔以发射节目讯号,替民进党中央党部拟了一份公文给新闻局与公视筹委会,主要内容是解释民进党中常委不是重要党职。当时民进党秘书长邱义仁坚持不肯在该文上盖章,也不愿意帮蔡同荣把该文呈给民进党主席许信良;于是蔡同荣亲自把该文送到主席室、请许信良同意盖章,许信良同意用印。公视筹委会收到该文后,汇整委员们的意见,送交新闻局。但公视筹委会秘书长王晓祥说,该会只有铁塔的使用及维护权,而所有权属于新闻局;另外,该会负责技术审查,签约与否是新闻局的权责,因此该会委员们的意见只是提供新闻局参考。
同样在民视筹备过程中,一个多星期内,蔡同荣每天都到台北市议会,坐在中庭沙发上请求民进党籍市议员连署要求当时已是民进党主政的台北市政府续租阳明山竹子湖发射站用地给台视、同时开放其他电视台附挂天线;期间蔡同荣甚至抬出台北市长陈水扁的名义来游说市议员签字,最后民进党市议员18人中仅有段宜康与贲馨仪坚持不签字;但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处长罗文嘉在列席民进党台北市议会党团会议时否认陈水扁曾经在此议题上对蔡同荣有承诺,党团遂决定撤签。最后,台北市政府与台视达成协议开放竹子湖发射站铁塔给各家无线电视台附挂天线,才解决了民视无铁塔可发射节目讯号的问题。而在聘请陈刚信担任民视常务董事的过程中,蔡同荣每天都去华视门口等陈刚信下班,然后拉陈刚信去吃饭、聊天,连续找了四十几趟才让陈刚信同意担任民视常务董事。
民视在筹备的过程中喊出“来自民间,属于全民”的口号,吸引七千余名发起人,募得新台币十六亿余元资金,并于八个月内由近三万股东增资至新台币四十亿元。1997年5月5日晚上19:00,民视新闻台正式开播;1997年6月10日,民视取得新闻局的播出执照;隔日1997年6月11日晚上18:00,在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按钮之下,民视无线台正式开播。历经三年的筹备,台湾第一家“民营无线电视台”民视正式成立。
民视开播至今,总部及南部新闻中心设于高雄市三民区博爱一路366号24楼(王象世贸大楼),新闻部及台北分公司设于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30至36号(敦北长城大楼)。民视汐止摄影棚设于新北市汐止区汐万路二段228巷16号(林肯大郡),用于拍摄连续剧。民视也向华视租用摄影棚录综艺节目,《成名一瞬间之超级童盟会》、《明日之星Super Star》、《猪哥会社》等综艺节目都在华视录影。民视大型转播车不出勤时,都停在华视停车场。
1997年9月,民视爆发第一个争议案件“民视杨宪宏调职争议”,起因为民视新闻部经理杨宪宏被民视当局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的录音带调离原职、改调董事长特别助理,舆论哗然;同年10月,民视召开董事会并举行不记名投票处理本案,投票结果是赞成解除杨宪宏的委任职务。由于当时民视董事长蔡同荣长期担任民进党中常委及立法委员,本案让长年推动“党政军退出媒体”的台湾媒体改革团体开始注意到“政治人物经营媒体”的问题。
2001年,民视各节目片尾标示的公司名称从“民间全民电视公司”改为“民视电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月,民视各节目片尾标示的公司名称从“民视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改为“民视电视公司”。
2006年,民视在台北市内湖区旧宗路一段及新湖三路交叉口购地,预计兴建钢筋混凝土(RC)结构、地下2层、地上11层的民视第一栋独栋总部,预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6月1日,预定完工日期为2013年4月28日,但该地始终荒废。
2012年4月16日,民视总经理陈刚信与新北市长朱立伦分别代表民视与新北市政府签约,新北市政府规划新北市林口区林口产业专用区中位于文化一路二段及信义路附近的1.5公顷用地予民视进驻,民视预定在此兴建第一栋独栋总部、2015年10月正式启用第一栋独栋总部,民视成为首家进驻新北市的无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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