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變更
← 較舊編輯
会计人员
移除 2 位元組
,
2 個月前
無編輯摘要
二.处理账实不符
会计人员如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三.处理违法收支
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有权不予办理,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人员有权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四.处理造假行为
风雨同舟
276,221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