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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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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没收'''<br><img src="https:xxxxx//www.xsjjsx.cn/zb_users/upload/cizu/2020/t1um3je4laccb.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xsjjsx.....cn/tags-166511.html 圖片來 自OOO自好词好句]</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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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即将个人的财、物等违法违规所得罚没,收缴。更深层次的理解可分为:1. 刑罚的一种,即 [[ 没收财产 ]] ;2. 诉讼上的一种 [[ 强制措施 ]] 。如对 [[ 罪犯 ]] 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 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 [[ 治安管理 ]] 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 [[ 行政处罚 ]] 的一种。如没收违反 [[ 药品管理法 ]] 生产、销售的药品;5. 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引证解释==
沈从文 《 [[ 从文自传 ]] ·我所生长的地方》:“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
[[ 吴晗 ]]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 于谦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 赵树理 ]] 《张来兴》:“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何老大的‘何家花园’改建的。”
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
(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 [[ 治安管理 ]] 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
(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 [[ 药品管理 ]] 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 [[ 官僚资本 ]]
==相关含义==
1.“国有化、没收”与“征收”有什么本质区别?
2.为何前者属于“ [[ 原始取得 ]] ”,后者则归入“ [[ 继受取得 ]] ”?
3.学校、公司等机构是否有权没收学生、职工物品?
国有化、没收的前提是原有的所有权是非法成立的。比如: [[ 解放战争 ]] 之后, [[ 蒋介石 ]] 在大陆的房产显然不被我国新政府所承认的所有权,即非法成立的所有权。
即本身即不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适用的是国有化、没收,属于原始取得。区别在于:没收不承认被没收财产原权利的合法性。
反之,如果原先是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适用的是征收。这是 [[ 继受取得 ]] 。区别在于:征收承认被征收财产原权利的合法性。
解析: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
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 [[ 没收财产 ]] 、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在没有所有人的归属、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有:===
1、国有化和没收。这是剥夺原所有权的行为。例如社会主义国有化是剥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财产的一种方法。没收是对违法所得的财产或用来作为违法手段的财产的剥夺。依国有化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其所有权归国家;依没收取得的所有权,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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