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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成立于她是母校与广大校友联系的纽带和沟通的 [[ 桥梁 ]] ,以为职责,让校友们共同为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为振兴广东的教育事业和母校的高速发展而努力。她围绕 [[ 学校 ]] 中心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务,为广大校友服务,成为名副其实的“校友之家”。
==会长寄语==
亲爱的校友:
您好!欢迎访问 [[ 华南师范大学 ]] 校友联谊会主页。
“浇灌红花数十年,培育英才万万千”。亲爱的校友,您一定还记得吧,这是我们华南师范大学的校歌。 [[ 历史 ]] 是一个大掌故,急急流年,滔滔流水,我校在风雨中迈步,默默送走了七十多个春秋。白首穷经,矢志执教,培育新人,这洋溢于华师人中间的师范人精神亘古不变,也最为珍贵。在这七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 [[ 学校 ]] 曾九易校名,数度迁徙,虽几经沧桑,却依然弦歌不辍,走过了一条曲折而又充满生机的道路。亲爱的您,也是华师历史的见证人。
亲爱的校友,我们热切期待着通过电子渠道和您保持经常的 [[ 联络 ]] ,把母校的最新发展状况以及校友会的最新动态告诉您,我们也热切期待您向我们倾诉您关怀母校和回报母校的心情。
来吧!让我们通过这个主页,架起您和母校和校友之间的情谊之桥;让我们在这有白发的 [[ 教授 ]] 有年青的学子的校园中回忆我们的难忘的旧日朋友和旧日时光。
华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会长 王国健。
==校友联谊会概况==
1998年,根据省民政厅的精神,学校办公室对校友联谊会进行整改,重新注册登记。由此,华师校友会是一个具有 [[ 法人 ]] 资格<ref>[https://china.findlaw.cn/zs_1219071.html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ref>的全国性的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在校友会工作的这十来年中,校友会这个特殊的群众性 [[ 组织 ]] 正发挥其良好的效能,对社会对母校对校友正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校友会十多年的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母校。向校友通报母校 [[ 教育 ]] 、科研等发展情况,编辑出版《华南师大校友》,介绍母校和校友信息,并定期向各地校友分会寄送,团结广大校友,促进母校建设。
2.开展校友间的联谊活动、 [[ 学术 ]] 活动、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等;组织并做好校友回母校参观访问工作,加强母校与校友的沟通。
3.积极联系广大校友,建立健全各地校友会。至2006年止,共有校友分会25个,覆盖了广州、汕头、 [[ 珠海 ]] 、 [[ 深圳 ]] 、中山等市(区)以及海南省、香港、澳门、美国纽约、澳洲墨尔本等地区。
4、组织“寻找华师人足迹”活动,搜集整理校友资料,总结办学 [[ 经验 ]] 。
5、联络感情,发动校友,以各种方式支持母校 [[ 建设 ]] ,增强母校的办学实力,美化绿化母校校园。
6、举办校友与毕业生座谈会,加强与校友的沟通。
7、协助各单位在校友中聘请 [[ 专家 ]] 、学者任兼职教学研究人员。
8、建设校友联谊总会网站,为广大校友提供一个互动交流的网络平台。
9、组织毕业生校友 [[ 信息 ]] 的建库和录入工作。建校以来培养的17万多名毕业生中,现已有11万6千多名毕业生校友的基本信息已在库。
校友联谊会一直为母校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在发扬优良 [[ 传统 ]] 的同时,又审时度势不断创新,为母校集资盖楼,为母校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不断奔波努力等,成绩有目共睹。
华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作为校友之家,热情欢迎各地校友荣归母校,共叙旧情。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华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
第二条 本 [[ 团体 ]] 的性质。本会是由华南师范大学(包括它的前身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广东文理学院)校友自愿结合的社会团体。各地校友会(各地校友依法在当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校友会)以团体会员参加本会。本会是一个联合性的 、地方性的、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ref>[https://www.sohu.com/a/305534072_120042052 社会团体办理攻略] ,搜狐,2019-04-02</ref>。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加强母校与校友间的联系,促进教育、 [[ 科技 ]] 、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为广东的教育 [[ 事业 ]] 、为母校的发展作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省高教厅、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和监督 [[ 管理 ]] 。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在 [[ 广东省 ]] 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开展校友间的联谊活动,学术活动, [[ 教育 ]] 经验交流活动等,促进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发展。
(二) 宣传母校。向校友通报母校教育、科研等发展情况, [[ 团结 ]] 广大校友,促进母校建设。
(三) [[ 组织 ]] 并做好校友回母校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 [[ 章程 ]] ;
(二) 有加入本会的 [[ 意愿 ]] ;
(三) 华南师范大学校友依法成立的校友会或校友分会。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 [[ 理事会 ]] 讨论通过;
(三) 由校友会 [[ 秘书 ]] 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 [[ 服务 ]] 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 [[ 自由 ]] 。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 [[ 资料 ]] 。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会 [[ 组织 ]] 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 [[ 行为 ]]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