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179
次編輯
變更
湖北省翻译协会
,無編輯摘要
'''湖北省翻译协会'''(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2月。协会现有 [[ 团体 ]] 会员20个,个人会员2600人。
==机构简介==
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简称“湖北省译协”), 成立于1984年12月15日。是由与 [[ 翻译 ]] 工作相关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302508989_120041255 社会组织政策解读(一):如何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搜狐,2019-03-20</ref>,由分布在全省各地市州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上级单位为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外事侨务办公室。湖北翻译界几乎所有的专家、学者都是湖北省译协的优秀会员。
湖北省译协设有会长(法人)、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 [[ 理事 ]] 、理事等职务,现有会员超过500人。
作为一个非赢利、非政府组织,湖北省译协的宗旨是协助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翻译行业的指导与 [[ 管理 ]] ,规范行业行为;开展翻译研究和交流,促进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维护翻译工作者<ref>[https://www.sohu.com/a/564020108_557481 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翻译工作者,知行君认为得具备这些素质] ,搜狐,2022-07-05 </ref>的合法权益;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翻译 [[ 质量 ]] 、改进翻译服务、促进我省翻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协会业务范围==
1.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翻译理论、 [[ 教学 ]] 学术研究活动;2.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我省对外经济、 [[ 科技 ]] 、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和国家规划重点项目等翻译咨询服务;3.组织和开展“江城市民学外语大行动”和全省外语翻译大赛等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和推动会员与海内外翻译学术交流与成果推广活动;4.举办多层次外语翻译培训活动。
==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简称“湖北省译协”。 [[ 英文 ]] 名称为“Translators Association of HubeiProvince(TAH)”。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湖北省内从事翻译工作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专业性、非营利性 [[ 社会组织 ]] 。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和 [[ 职业道德 ]] ,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开展翻译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翻译人才培养和翻译队伍建设,维护翻译工作者正当权益,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翻译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 [[ 办公室 ]]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 湖北省民政厅 ]]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 [[ 武汉市 ]][[ 武昌区 ]] 八一路3号512。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团结全省外语翻译和教育工作者,加强翻译界的联系与 [[ 合作 ]] ,繁荣翻译事业;
2.举办各种与翻译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开展各类 [[ 学术 ]] 研讨活动,促进翻译理论与实践的交流和沟通;开展与翻译相关的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4.加强翻译家队伍建设, [[ 发现 ]] 、培养和扶植优秀翻译人才, [[ 鼓励 ]] 多出优秀翻译作品和精品。建立全省翻译人才库,促进外语人才的合理使用和交流;
5. 增进协会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外翻译学术 [[ 交流 ]] ,增进友好往来;加强与国内外同类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推进中外翻译学术交流,增进友好往来;
6.听取和反映翻译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翻译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
7.组织和开展与翻译工作相关的各类 [[ 教育 ]] 培训和翻译咨询等活动,扩大翻译事业影响;
8.编辑出版翻译学术、科普资料、 [[ 书籍 ]] 和会刊,提供、交流翻译信息,宣传翻译事业;
9.开展调查 [[ 研究 ]]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
10.承接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 [[ 章程 ]] ;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从事翻译 [[ 专业 ]] 工作并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1)取得中级以上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
(2)在翻译专业领域有一定 [[ 成绩 ]] 或实践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 ;
2.经 [[ 理事会 ]] 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2. 参加本会的活动;
3. 获得本会 [[ 服务 ]] 的优先权;
4.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 [[ 自由 ]] 。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委托的 [[ 工作 ]] ;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6.按会员 [[ 代表 ]] 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特殊情况,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 [[ 行为 ]]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