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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08年10月22日 [[ 成立 ]] ,九江物协是以在九江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九江 [[ 社会团体 ]] 登记管理机关九江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性质==
协会性质:协会为物业 [[ 行业 ]] 自律组织。
==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会员自律活动, [[ 规范 ]] 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种培训、交流、展览;设立行业信息传播的网站等沟通渠道; ; 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协助和代办有关物业管理 [[ 法律法规 ]] 、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制定及行业评比等工作;以及推动行业发展,监督及促进会员遵守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维护及提升九江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九江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九江物协”。 [[ 英文 ]] 名称为: “JiuJiang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简称“ JPMA ”。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在九江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 [[ 企业 ]] 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
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九江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九江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 [[ 邓小平理论 ]]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九江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九江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九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九江社会团体管理 [[ 办公室 ]]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 [[ 章程 ]] 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 [[ 法律法规 ]] 、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九江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 [[ 道德 ]] 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 政策 ]] ,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四)了解掌握物业管理 [[ 企业 ]] 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为会员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服务,设立行业信息网站、会刊等沟通渠道,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 [[ 信息 ]] ,举办专项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的物业管理 [[ 专业 ]] 交流研讨活动,参加国际行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为本行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创造条件。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基础培训 [[ 教育 ]] 、持证上岗及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等工作。
(八)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 [[ 制度 ]] 。
(九)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