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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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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果仁事件
陳果仁(Vincent Chin)1955年出生於廣東省,他的養父(美國華人)因二次大戰時服役美國軍隊而獲得回中國娶妻並把妻子帶來美國的權利。當他的妻子流產後,他們到中國領養了年僅六歲的陳果仁。陳果仁在美國的底特律長大,過著同美國人一般的生活。
1982年6月19 日,27歲的陳果仁,在結婚的前幾天去夜總會參加朋友們為他舉辦的告別單身漢聚會 (bachelor party) 。 在夜總會裡碰到了一對白人父子,Ebens 和 Nitz,發生了口角。原本這可能只是一次平常的吵架鬥毆,但是因為Ebens誤認 陳果仁是日本人,認為是陳果仁造成了他 父親 那樣的美國汽車工人 失業,父子兩人把滿腔怒火發洩到陳果仁身上,要置他於死地而後快,陳果仁被他們用棒球棍活活打死。
這是一起嚴重的故意殺人犯罪案,也有明顯的 種族 仇恨犯罪的證據,但是法官卻輕判 白人父子 過失殺人 動機 緩期三年 併科 罰款3,780 元, 當庭釋放。這 比酒駕撞死人的罪行還 輕的判決 激怒了亞裔社區,促成 全美 國的 泛亞裔 民權 運動 聯盟, 來自不同國家的亞裔移民,首次聯合起來 推動亞裔 捍衛自身的 權益 ,各個不同亞裔社區形成了一致的聲音 。這場運動對爭取 美國 亞裔 獨特 的身份認同和公正待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很多亞裔維權組織 因緣形 洛杉磯 華裔律師郭志明倡議成立 亞太法律服務中心 (Asian-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 ,美國第一位華裔女市長李琬若是籌備委員之一 ) 。該組織後來更名為 亞裔推進正義協會(Asian American Advancing Justice),成為美國亞裔權益最強的捍衛者之一。
陳果仁事件讓年輕的吳華揚意識到他不僅是美國人,也是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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