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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概况==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于1995年8月由原潍坊纯碱厂和山东羊口盐场联合组建而成的,现为“全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和山东省重点培植的大型骨干 [[ 企业 ]] 集团之一,现为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旗下的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集团现有员工1.8万人,资产总额185亿元,设有国家级 [[ 技术 ]] 中心,建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主要产品40多种,其中合成纯碱、两钠产品产量居世界首位,原盐、溴素、溴化物、白炭黑等七种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有中国名牌、山东名牌产品7个,30多种产品,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全国重要的海洋 [[ 化工 ]] 生产和出口基地。 2005年,被国家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循环 [[ 经济 ]] 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全集团共完成营业收入226.2亿元;实现利税11.7亿元,其中利润4亿元。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集团公司已经形成了以盐化工和 [[ 石油 ]] 化工为主导,热电、精细化工、 [[ 物流 ]] 、建材 [[ 房地产 ]] 、煤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全面发展的格局。
==发行上市==
1998年,以山东海化集团母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募集方式设立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同年5月,“山东海化”1.2亿A股在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成功上网发行,募集资金6.27亿元,“山东海化”成为中国海洋化工科技第一股。2001年1,成功实施了10配3的配股方案,成为山东省当年度成功配股的第一家,募集资金3.87亿元。2004年9月,“山东海化”可转换债券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全票通过,9月7日成功发行,募集资金10亿元,成为当年山东省首家成功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从 [[ 股票 ]] 上市到实施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八年间三次融资共计20亿元。9月3日 潍坊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化集团)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海石油炼化),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炼化系我国第三大石油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的全资子公司。至此,山东海化将成为中海油旗下孙公司。股权转让之后, [[ 潍坊市 ]] 国资委、中海石油炼化和中国昊华化工总公司将分别持有海化集团29.40%、51%、19.60%的股权。 [[Category:480 商業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