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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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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州中部,东邻天柱县、锦屏县,南连黎平县、榕江县,西接雷山县、台江县,北靠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总面积2165平方千米。总人口26万人(2012年)。有苗、侗、汉等民族。全县辖7个镇、5个乡:柳川镇、岑松镇、南加镇、南明镇、革东镇、磻溪镇、太拥镇、久仰乡、南哨乡、南寨乡、敏洞乡、观么乡。县政府驻革东镇。

地处黔东低山丘陵中部,西高东北低。年均温16.7℃,年降水量1350毫米。境内河流属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清水江。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68.2%,是贵州省林业县之一。矿藏有金、锰、铅、水晶石、毒砂、钒等。320国道过境,清水河可通航。

==历史沿革==

一说“剑河”系苗语“雄俄”转音。元为楠木洞,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永乐五年(1372年)置亦溪南洞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六年(1373年)设亦溪两江巡检司;十二年(1379年),属新化府;宣德九年(1434年)改隶黎平府。清康熙二十二年废亦溪南洞长,官司;雍正七年置清江厅,以镇远府同知分驻;十年(1732年)置清江镇;十二年(1734年)移清江同知驻台拱,改由镇远府通判分驻,并以原天柱县柳霁县丞改属镇远府。

1913年改清江厅为剑河县,属黔东道;1914年以柳霁县丞地置柳霁分县,属剑河县;1923年直属于省;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同年撤销柳霁分县,并入剑河县;1937年以后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50年属镇远专区,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台江县并入,1962年将台江县分出。

1996年,剑河县面积2035.1平方千米,人口18.9万,辖4个镇、7个乡:柳川镇、岑松镇、南加镇、南明镇、久仰乡、太拥乡、南哨乡、南寨乡、磻溪乡、敏洞乡、观么乡。县政府驻柳川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剑河县总人口189085人,其中:柳川镇32230人,岑松镇18533人,南加镇19282人,南明镇19180人,久仰乡17491人,太拥乡17393人,南哨乡13138人,南寨乡16742人,盘溪乡14926人,敏洞乡11899人,观么乡8271人。

2002年末,剑河县总面积2035.1平方千米,总人口21.5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0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36万人。辖4个镇、7个乡,6个居委会、270个村委会。

2003年2月2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台江县革东镇隶属关系,将其划归剑河县管辖。台江、剑河两县行政区域界线作相应变更。(注:因三板溪水电站建设,剑河县城将由柳川迁至寨章一带复建)。

2003年末,剑河县总面积2171.1平方千米,总人口24.1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3.20万人,占总人口的96.2%。辖5个镇、7个乡:柳川镇、岑松镇、南加镇、南明镇、革东镇、久仰乡、太拥乡、南哨乡、南寨乡、磻溪乡、敏洞乡、观么乡。共有307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2005年7月17日,民政部(民函[2005]181号)批复同意剑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柳川镇迁移至革东镇(8月11日贵州省政府下发黔府函[2005]304号文件)。2006年3月14日,经省政府批准,黔东南州三板溪水电站库区水域命名为仰阿莎湖。

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2176平方千米,总人口24.7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3.05万人(苗族占54%、侗族占36%),非农业人口2万人,辖5个镇、7个乡(均为民族乡镇),301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剑河县常住总人口180624人,其中:柳川镇16950人,岑松镇15830人,南加镇14927人,南明镇14700人,革东镇39280人,久仰乡16519人,太拥乡13987人,南哨乡10505人,南寨乡12495人,盘溪乡9857人,敏洞乡8841人,观么乡6733人。2010年末,剑河县常住人口18.08万人。

2011年末,剑河县面积217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8.02万人,户籍人口25.50万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6%,以苗族和侗族为主。辖5个镇、7个乡,8个居委会、301个行政村。

2013年2月22日,省政府(黔府函[2013]30号)批复同意:撤销磻溪乡,设立磻溪镇,镇政府驻磻溪村;撤销太拥乡,设立太拥镇,镇政府驻太拥村。调整后,全县辖7个镇、5个乡:柳川镇、岑松镇、南加镇、南明镇、革东镇、磻溪镇、太拥镇、久仰乡、南哨乡、南寨乡、敏洞乡、观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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