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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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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jpeg|有框|右|<big></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200402/5dbb9133a2514ee4a33728a6e4781e5f.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85149300_100226214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是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ref>[https://www.sohu.com/a/260141481_205685 【法律快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搜狐,2018-10-17</ref>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
2020年2月25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教育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ref>[https://www.sohu.com/a/50838124_121315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文) ],搜狐,2015-12-28</ref>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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