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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f>[https://www.sohu.com/a/287052327_689267 图解: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共设置党政机构52个] ,搜狐,2019-01-06</ref> ,挂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苏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2019年1月,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州市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并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制定并实施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 <ref>[https://www.sohu.com/a/168710979_782552 解读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分析],搜狐,2017-08-31</ref> 、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六)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推动结构调整;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