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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jpeg|有框|右|<big>旅游局LOGO</bi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913/ff91e8087a894a9fa5bd3ad970aab49d.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53677649_10002739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 [[ 文物 ]] 、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和 [[ 旅游 ]][[ 事业 ]] 、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 [[ 服务 ]] 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和 [[ 旅游资源 ]] 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 [[ 品牌 ]] 建设,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对外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九)统一行使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 [[ 电影 ]] 、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事业。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 [[ 行业监管 ]] ,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管理等。
(十一)负责全市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指导、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文物 [[ 考古 ]] 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 组织 ]] 大型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 [[ 法律法规 ]] 、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主体责任[[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