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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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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体育局为正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竞技体育科、 [[ 青少年 ]] 体育科、群众体育科。
==机构概况==
市体育局正处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员额由1986年15人增至21人,1988年以前内设办公室、竞赛训练科、群体科、科技宣传科,后内部调整为办公室、训练科、竞赛科、群体科。1990年10月设机关工会;1991年6月设机关党委和党委办公室;1993年5月设纪检组;1997年3月设立人事科,人员均为内部调整。2001年4月,淄博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淄博市体育局。现设办公室、体育经济科、人事科、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群众体育科。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 [[ 政策 ]] ,对全市体育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近、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能==
一、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 [[ 全民健身计划 ]]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 [[ 体育运动 ]] 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家、省、市体育竞赛。
四、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 [[ 体育彩票 ]] 发行管理工作。
五、指导体育宣传、 [[ 科技 ]] 、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 [[ 体育 ]] 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