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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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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林业局'''是负责贯彻执行 [[ 国家 ]] 、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方面的方针、 [[ 政策 ]] 、[[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 [[ 标准 ]] 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 [[ 信息 ]] ;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 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 参与 拟订相关 市级 地方 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 的培育,组织 (包括用材林 指导[[ 植树经济林]][[ 薪炭林]]、[[药用 林]]、[[ 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 封山育林]] 和以[[ 植树]] 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 水土流失]] 工作,指导、监督 [[ 全民义务植树 ]]、造林绿化 工作 承担 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焦作 市绿化委员会的 日常 具体 工作。
(二)承担[[ 全市 森林资源]] 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 [[ 运输 ]]; 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 定[[ 林地保护]] 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 人民 政府批准的[[ 林地征用]] 、占用的初审工作 。指导 ,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 国有[[ 场]](苗圃)、区的国有[[森林 公园资源]] 和基层林业 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 工作 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 全市湿地保护规划 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 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 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 公园等 保护]]标准和相关规定,拟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 管理工作 ,监督 [[ 湿地 ]] 的合理利用 ,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 全市防沙治沙、 [[石漠化]]防治及 沙化 [[ 土地 ]] 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荒漠化防治 参与拟订相关地方 标准和 相关 规定 ,拟定配套政策措施 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组织、 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 定及调整 全市 重点保护的 陆生野生动 物、[[ 植物]]名录 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 经批准后发布;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 全市 濒危物种]] 进出口和国家 、省级 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稀 ]] 、珍稀[[ 野生植物]] 及其产品出口的 上报 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 级和 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 全市[[ 森林 ]] 、湿地、荒漠 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 ]] 安全]] 、[[植物 ]] 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 保护。 的履约工作; 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 全市 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 订全市[[ 集体林权制度 、市直国有林区 ]] 、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 订全市 农村林业发展、维护[[ 农民]] 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 指导 调处 林权纠纷 调处 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 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 全市 森林]] 、湿地、 [[ 荒漠 化]] 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贯彻执行国家、省 ;拟订全市 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和相关规定 ,拟 定配套政策措施, 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 并监督实施 ,组织 指导全市 干果经济林、花卉等 林产品 结构调整,对全市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市林业生产行为 质量监督 ;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承担市 政府护 林防火指挥部的 日常 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 工作 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 [[ 森林公安 ]] 工作,监督管理[[ 森林公安]] 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 参与 全市林业 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 经济调节 和林业[[投资]] 政策 组织、指导 全市 林业及其 [[ 生态建设 ]] 的生态 效益 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 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 市级财政 部门 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 预算 建议,管理 监督 管理 市级 林业资金 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 国家、省 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市级 林业项目上报 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 批、 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 投资 计划管理、实施监督以及有关林业 项目 工程验收工作 组织 编制全市 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 年度 林业 生产 及投[[融资]] 计划。
(十一)组织 指导 全市 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 [[ 教育 ]] 和外事工作 指导全市林业队伍 建设。
(十二)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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