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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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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列省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有许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 ]] ,起草机构编制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拟订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加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 组织 ]] 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省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 [[ 法院 ]] 、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 [[ 事业单位 ]] 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省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省委、省政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省级各 [[ 民主党派 ]] 、人民团体机关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市、县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省委部门与省政府部门以及省与市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 [[ ]] [[ ]] (市、区)、乡镇(街道)各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省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全省处级 [[ 事业单位 ]] 和冠以安徽省名称的事业单位设置;组织制定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 标准 ]] 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 [[ 国务院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 [[ 政策 ]] 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 [[ 公务员 ]] 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省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省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省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 国务院 ]] 部门驻皖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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