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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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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的设立及军户制度==
前元朝[[户部]][[尚书]][[张昶]]在朱元璋建立的吴国中书省参知政事任内最早提出卫所。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约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 <ref>[https://www.sohu.com/na/411155313_120805142 浅谈大明军事体系之卫所制和营兵制 ],搜狐,2020-08-03</ref> 。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成军 ,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调发从征,无事则还归卫所。此法的实行,须有一套能保障军队数目的户籍制度配合,来维持卫所制的运行。
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参照[[唐朝]]“[[府兵制]]”创建的,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明太祖夸口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衰弱==
卫所制代有世兵制及屯兵性质,指挥使以下世袭,日久则军官、将官众多,底层军户无论生活压力,或战事兵役皆遭遇压迫,终难避免历代兵制的轮回 <ref>[https://www.sohu.com/a/231914510_99905444 明代卫所制是如何划分级别和称谓的,为何到明朝中后期走向崩溃? ],搜狐,2018-05-17 </ref> 。明初举国卫军270万,不费[[百姓]]一粒米,但最终仍如王船山评断府兵制之言:“府兵者犹之无兵也。”
==清初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