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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式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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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正式步枪 ''' ,为 [[ 毛瑟M24步枪 ]] [[ 中华民国 ]] 授权生产版本,使用7.92×57mm尖头毛瑟步枪弹。1935年由巩县兵工厂(兵工署第十一厂)生产,成为国民革命军的制式步枪。后来逐渐取代各兵工厂生产的 [[ 汉阳八八式步枪 ]]
==历史==
中正式步枪的制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国军制式武器会议所做出的决定。这场会议主要是解决当时 [[ 国民革命军 ]] 中武器五花八门的严重问题,在会议中决定采用 [[ 毛瑟公司 ]] 的标准型M24步枪,相较当时的传统长枪管步枪而言,是在毛瑟Gew 98式步枪基础上,用600mm短枪管的 [[ 卡宾枪 ]] 概念代替740mm的全长枪管),弹药采用 与MG与[[MG-34通用机枪|MG-34 和MG42 ]]和[[MG42 通用机枪 ]] 相同的7.92x57mm口径子弹以降低后勤负担;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向德国毛瑟公司厂房订购一万支M24装备税警总团(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十八师之前身),兵工署借此透过当时财政部部长 [[ 孔祥熙 ]] 向毛瑟厂Mauser索取技术图纸与生产工具,在德国政府的协助下,兵工署于1934年及1935年各索取了一套技术图纸以及生产样板,并且将设计图交付当时生产汉阳八八式步枪(“汉阳造”,仿自德 国Gew 国[[Gew 88式步枪 ]] )的巩县兵工厂进行试制,并于当年生产成功。
因造于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8月,国民政府将新枪定名为“ [[ 二四式步枪 ]] ”,最初在枪身机匣上打上“二四式”印记。得名于当时的军事委员长蒋中正,因此之后又定名为“ [[ 中正式步骑枪 ]] ”,枪身机匣打上“中正式”印记。比较特别的是其配用的全长达575mm的刺刀,中正式枪身较日军的三八式步枪短,采用格外长的刺刀与重视白刃战有关。1935年双十节后,该枪正式开始大量生产。1937年兵工署在署长俞大维的领导下还制定了《中正式步枪应用材料规范》,统一了 [[ 图纸 ]] 、标准与 [[ 材料 ]] 、工艺,所以有人把中正式步枪当是中国第一种采用统一规格的制式步枪, [[ 军阀混战 ]] 期间中国武装部队武器繁杂的局面开始发生改变。到 [[ 抗日战争 ]] 爆发 [[ 巩县兵工厂 ]] 因日军入侵导致中断为止共生产了11万余支,有三家枪厂迁往后方经调整筹备之后开始继续生产中正式步枪。截止1949年停产时,中正式步枪产量达到70万支左右。在武装部队急需大量武器装备的战争期间,这个产量与其他工业化国家的产能相比,算比较低水平,反映了当时 [[ 中国 ]][[ 工业 ]] 基础薄弱,外加上战乱兵工厂一再搬迁的影响。
到抗战结束前中正式步枪成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的重要装备,在抗日战争具有一定贡献。国共内战时国军虽然武装中有数十万挺从投降日军中缴获的日制步枪,以及数十万挺的美制步枪/ [[ 冲锋枪 ]] ,但该些军械因弹药未能国产,因此使用上有诸多局限,中正式步枪仍是国军重要的步兵装备。国军撤台时,其部队多半为重建多次的残军,操作军械五花八门,中正式步枪因此失去了国军主力军械地位。随后因恢复美援,美 制M1 制[[M1式加兰德步枪|M1 加兰德步枪 及M1 ]]及[[M1 卡宾枪 ]] 统一了 [[ 步兵武器 ]] 规格,缺乏弹药产线的中正式步枪退出第一线部队,用于军训出操。
[[ 国共内战 ]] 后解放军除了在战场上缴获以外还完整接收了西南地区的军工设备,因此有不少数量的中正式在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中服役。 [[ 朝鲜战争 ]] 时,志愿军入朝前,以第五十军为例装备有中正式步枪6111支,在解放军部队退役后大批转入民兵部队中服役至1980年代,拨交民兵的中正式因弹药全面苏联化之故,因此被改膛使用7.62×39mm子弹。 [[Category:590 軍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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