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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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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慈善信託.jpg|230px|thumb|有框|右|慈善信託。[http://foggtrust.org/ 原圖鏈接]]]
'''慈善信託''' {Charitable (Charitable trust),是不可撤銷的信託,用於建立慈善的目的,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一個較具體的不是“ 慈善組織 ”。慈善信託在大多數國家/地區享有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這也產生了良好的意願。慈善信託中的一些重要術語是“法人”(拉丁語為“身體”),指的是信託資金的資產,而“捐贈人”是向慈善機構捐贈資產的人。<ref>[https://www.investopedia.com/articles/personal-finance/070815/10-questions-ask-your-estate-planning-attorney.asp 莊園規劃:慈善信託]Investopedia</ref>
==印度==
'''慈善信託'''在 [[ 印度 ]] ,為社會事業而設立並經所得稅部門批准的信託不僅可以免交稅款,而且此類信託的捐助者還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該信託的捐款額。印度的法律框架將包括“救濟窮人,教育,醫療救濟,保存古蹟和環境以及促進其他任何普通公共事業的目的”的活動視為慈善目的。根據2013年《公司法》第8條成立的用於促進慈善事業的公司,也將根據法律獲得利益,包括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公司法》的各種程序性規定,並且還享有以下其他豁免:中央政府可以通過其命令。
==伊朗==
在伊斯蘭共和國的 [[ 伊朗 ]][[ 宗教 ]] 慈善信託,或bonyads,彌補了該國經濟的重要部分,控制伊朗的GDP量的20%。與其他一些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不同, [[ 回教 ]] 徒得到了伊朗政府的大量有爭議的補貼。
==英國==
===法律上的信託基金===
==美國==
在 [[ 美國 ]] ,許多人死後都使用慈善信託將全部或部分財產留給慈善機構使用,既用於慈善目的,也用於某些稅收優惠。慈善信託可以在活體內建立(在捐助者的生命期間),也可以作為信託的一部分或在死亡時遺囑成立(遺囑)。美國慈善信託有兩種基本類型:慈善剩餘信託(CRT)和慈善牽頭信託(CLT)。
===慈善剩餘信託(CRT)===
剩餘慈善信託是捐贈者建立的不可撤銷的結構,旨在為收入受益人提供收入流,而公共慈善機構或私人基金會則在信託終止時獲得剩餘價值。這些“分割利息”信託在《國內稅收法》第 664條中定義,通常免稅。 664節規定的信託以固定金額(慈善剩餘年金信託)或一定比例的信託本金(慈善剩餘單位信託)付款給捐贈者或另一名指定受益人 <ref>[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26/664 26 US Code§664-慈善剩餘信託]LII /法律信息研究所</ref>。如果該信託符合美國國稅局(IRS)的規定,則捐贈人可以要求將其捐贈給信託而扣除慈善所得稅。此外,捐助者可能不必立即支付信託處置增值資產併購買其他創收資產為信託提供資金時,資本利得稅增加。在信託期限結束時(可能基於生命或期限),慈善機構將收到信託中剩餘的任何金額。<ref>[https://estate.findlaw.com/trusts/charitable-trust.html 慈善信託]Findlaw</ref>剩餘的慈善單位制為收入分配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並且可能有助於退休計劃,而支付固定美元金額的剩餘的慈善年金信託則更為僵化,通常吸引那些對通貨膨脹對收入分配的影響不關心的老捐助者。使用現金或有價證券為信託提供資金的人。<ref>[https://www.stlawfirm.com/general-estate-planning/estate-planning-learning-center/charitable-remainder-trusts/ “慈善剩餘信任:概述| Sjoberg&Tebelius橡木公園高地,MN”]賓夕法尼亞Sjoberg&Tebelius</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