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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 [[ 电子计算机 ]] 工业总局合并,组建“电子工业部”;原四机部副部长 [[ 张挺 ]] 出任首任部长。
1982年9月,国务院批准电子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 计司、劳动工资司、 [[ 科学技术 ]] 司、干部司、外事司、基本建设司、生产司、 [[ 质量 ]] 司、工业企业管理司、行政管理司、教育局、老干部局、雷达工业管理局、通讯广播电视工业管理局、计算机工业管理局、元器件工业管理局。1983年—1986年,先后经 [[ 国务院 ]] 批准,撤销行政管理司,设立军工办公室和将外事司改称国际合作司。
1988年4月,第七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电子工业部与机械工业部合并,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务委员 [[ 邹家华 ]] 兼任机电部部长。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分拆机械电子工业部,恢复电子工业部设置;原机电部副部长胡启立出任部长。1993年6月8日,新成立的电子工业部在京宣告成立。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 [[ 李铁映 ]] 出席成立大会。其职能包括研发战略、制定政策法规、行业统筹规划、加强军工管理、培养创建市场、实施 [[ 宏观调控 ]] 、加速科技进步、推广信息服务、扶植企业集团。新的电子工业部只设立10个职能司局(办公厅、综合规划司、经济运行于体制改革司、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军工司、通信与系统装备司、 [[ 计算机 ]] 与信息化推进司、基础产品重大工程司、经济调整与国有资产监督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比原电子工业部职能减少一半。 [[ 胡启立 ]] 担任部长, [[ 刘剑锋 ]] 、吕新奎、张今强、 [[[[ 张文义 ]]]] 、曲维枝担任副部长。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电子工业部再次被撤销;其原有职能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