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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

12·4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發生於2019年12月4日上午7點50分許,湖南瀏陽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區,周邊部分村民房屋窗戶受損。[1]

12·4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

截至2019年12月4日晚,該事故確定為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2]

目錄

事故處置

緊急救援

事發後,爆炸煙花廠所在的澄潭江鎮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瀏陽市應急、公安消防、衛健等單位第一時間趕往現場開展積極救援處置,傷員已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對於瀏陽官方為何在首次通報為1死1傷後沒有及時更新事故死傷人數,瀏陽官方人士表示:一是由於現場比較混亂且引發周邊山火,核實人員難度較大,企業在情況不清時就上報1死1傷數字到澄潭江鎮政府,澄潭江鎮政府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報告了瀏陽市政府辦,並通過瀏陽市融媒體中心對外發布情況通報;二是湖南省市相關負責同志到達現場後,先將主要精力放在了應急救援和爆炸現場處置上,以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同時根據現場情況要求對死傷人員進行全面核實清點;三是事故死傷人員核查工作本身具有複雜性。是否存在瞞報,當地在展開調查。[3]

幹部免職

2019年12月5日,瀏陽市委根據湖南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事故問責有關規定,決定先期免去劉法裕的澄潭江鎮黨委書記職務,免去張震的澄潭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提名人選職務,免去王義勇的瀏陽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危爆大隊大隊長職務。而企業相關責任人員陳某某、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從12月5日零時起,瀏陽市已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停產整頓,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時,組織召開全市煙花爆竹行業警示教育大會,全面排查和消除隱患,堅決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4]

國務院約談

約談指出,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12·4」重大事故暴露出,事發地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證多廠」、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許可範圍、超人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依然屢禁不止;一些企業以出口為名生產不符合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超標違禁產品行為,煙花爆竹出口環節監管存在漏洞;地方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量存在弱化現象,安全監管工作不落實、執法寬鬆軟問題突出。事故發生後,當地隱瞞死亡人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約談要求,長沙市、瀏陽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湖南省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強化紅線意識,加強底線思維,切實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組織開展逐廠排查,徹底消除分包轉包問題,要繼續深化「三超一改」整治,持續強化打非工作,做好經營、運輸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嚴格落實整改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企業整頓提升,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工區」,堅決杜絕生產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產品行為,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約談強調,要依法依規做好事故善後和調查處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煙花爆竹隱患問題和監管漏洞,從嚴查處煙花爆竹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落實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同時,要做好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5]

事故影響

長沙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從12月4日起實施全面停產整頓,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的、改變工房用途、存在「三超兩改」現象的、工區管理不到位、未實現「五統一」的,一律先扣證、停業整頓。

省安委會湖南省安委辦在12月6日的會議上,通報了瀏陽市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12·4」較大火藥爆炸事故,要求各級各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堵塞漏洞,完善落實監管責任,堅決防範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並在全省範圍開展為期3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6]

國務院安委辦約談相關負責人 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存在瞞報 性質惡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