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案
黄山案是发生于明朝天启年间的一宗冤案,与魏忠贤权倾朝野有关。
吴孔嘉与宗人吴养春世仇,吴孔嘉之父早亡,孔嘉将其父之死归咎于吴养春。早年寄居黄山祥符寺读书,在帐上写满了“死”字,以宣泄内心的仇恨。
天启五年(1625年)吴孔嘉登进士第,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编修《光宗实录》,极力讨好魏忠贤。吴孔嘉诱使吴养春的恶仆吴荣诬告吴养春霸占了黄山,魏忠贤早对三吴文儒不满,欲借此杀三吴名士。诬陷吴养春“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最后吴养春父子皆惨死狱中。魏忠贤又遣主事吕下问、评事许志吉前往徽州[1] 籍其家,株累者数百家,知府石万程不能忍受,弃官而去。张体干诬告扬州知府刘铎结交道士方景阳,诅咒魏忠贤,最后刘铎被处死。
目录
补充
《明史·宦官列传·魏忠贤》:“编修吴孔嘉与宗人吴养春有仇,诱养春仆告其主隐占黄山,养春父子瘐死。忠贤遣主事吕下问、评事许志吉先后往徽州籍其家,株蔓残酷。知府石万程不忍,削发去,徽州几乱。其党都督张体干诬扬州知府刘铎代李承恩谋释狱,结道士方景阳诅忠贤,铎竟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