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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德碑 (九份)

颂德碑

图片来自udn

颂德碑,位于台湾新北市瑞芳区九份颂德里轻便路颂德公园内,1917年(大正6年)九份地方人士为了感念实业家颜云年对地方的经营,共同发起立碑纪念。碑文无标题,分刻四面。

目录

简介

立碑缘由

颜云年,台湾基隆人,生于1874年(清同治13年),卒于1923年(大正12年),享年49岁。

在九份矿业开发历程中,颜云年以提供矿山人力与物资的中介身份,致力于安定当地居民采矿工作,缓和与日人沟通障碍,扮演日本藤田组与台湾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因而得到台日双方的信任;[1][2]另一方面对于承包的采矿工作,为了防范九份盛行盗金的问题,采行层层承租的三级包租制:将矿坑分租让与数单位小公司经营,经营者再分租给其他矿工,依采金量按比例抽成。而矿区之照明、通风设备及维护由完全由颜云年负责,[3]使得九份产金量大增,让采金者有机会致富,创造地方繁荣。

除了矿业之外,颜云年的事业亦跨足交通运输。1911年(明治44年)他与其他实业家合资,共同创立基隆轻铁株式会社,经营瑞芳和金瓜石矿山之间的轻便铁路,以及修筑瑞芳基隆间的汽车道路等,改善基隆与瑞芳地区交通运输,促进产业发达。

为感谢颜云年经营有方及对地方开发的贡献,九份矿山各业主及地方人士共同发起立碑纪念。

碑碣概述

颂德碑完成于1917年(大正6年)春天,正方形基座与四角锥形碑体均以花岗岩为材,面向九份矿山聚落与基隆山

第一面碑刻有碑文,由瀛社副社长暨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版记者谢汝铨撰文,林正光题字,碑文无标题,内容详述颜云年与藤田组的合作与贡献。第二面碑刻汉诗,由台北诗人暨基隆保粹书房教师李石鲸题作五言汉诗一首,[4]台中鹿港诗人施梅樵拜书。其馀两面碑则是罗列此颂德碑之发起人。

文化资产价值

台阳股份有限公司、颜氏家族与瑞芳矿业发展息息相关,2003年以“具历史文化价值者”为评定基准,将台阳公司瑞芳办事处历史建筑群(包含瑞芳办事处、招魂碑、八番坑、颂德碑、修路碑)公告为历史建物。[5]

参考文献

  1. 陈慈玉. 日治时期的基隆 颜家:重视文教的矿业家族. 国史研究通讯. 2012, (第2期). 
  2. 陈慈玉. 日治时期颜家的产业与婚姻网络. 台湾文献. 2011, 第62卷 (第4期). 
  3. 颜义芳. . 基隆颜家与台湾矿业开发. . 2011,. 台湾文献. 2011, 第62卷 (第4期). 
  4. 简, 万火 (编). 基隆志 附录. 李石鲸小传 (台北: 成文出版社). 1931. 
  5. 国家文化资产网. 台阳公司瑞芳办事处历史建筑群.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