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
青島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99年的「膠海關」,1950年正式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青島海關是受海關總署直接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範圍內海關工作運行管理、監督監控的正廳級直屬海關,領導隸屬海關。青島海關管轄範圍為山東省青島、棗莊、煙臺、濟寧、威海、日照、臨沂、菏澤等8市的各項海關管理[1]工作。
目錄
機構簡介
青島海關建於1899年,始稱膠海關,1950年更名為青島海關。青島海關是國家設在山東口岸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行政級別正廳局級,業務管轄範圍為山東省全境。下設24個隸屬機構、9個緝私分局,總關內設20個部門。關區2434人,其中海關2060人、緝私警察[2]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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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總署黨組的正確領導和省委、省政府的關心支持下,關區海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海關工作16字方針和隊伍建設12字要求,執法水平穩步提升,內部管理更加科學,隊伍素質明顯提高。全年入庫801.05億元,增長33% ;監管進出境貨物2.91億噸,增長3.3%;進出口總值1986億美元,增長33.7%;保持高壓態勢,刑事立案56起,行政立案194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6名,罰沒入庫連續5年過億元。連續5年獲評省級文明機關, 60個單位和92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218個單位和865名個人受到地市級表彰。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二)負責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規範,負責本關區徵稅、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三)監控研判本關區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四)完成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
- ↑ 我國海關的設置和管理 ,搜狐,2022-04-24
- ↑ 我國海關緝私警察都有哪些職權 ,搜狐,202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