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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弗雷德.馬歇爾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Alfred Marshall,1842-1924)近代英國最著名的經濟學家,新古典學派的創始人,劍橋大學經濟學教授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英國經濟學界最重要的人物。在馬歇爾的努力下,經濟學從僅僅是人文科學和歷史學科的一門必修課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具有與物理學相似的科學性。劍橋大學在他的影響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經濟學系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
著名經濟學家
出生 1842年(壬寅年)7月26日
國籍 英國
職業 經濟學家
知名於 新古典學派的創始人
知名作品 《經濟學原理》。

目錄

個人簡歷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英語:Alfred Marshall,1842年7月26日-1924年7月13日),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1842年出生於倫敦郊區的一個工人家庭,雖然家境一般,父母卻努力讓他受到很好的教育。青年的馬歇爾進入劍橋大學學習數學、哲學和政治經濟學,儘管他對哲學饒有興趣,但後還是選定經濟學為專業。做出這個決定的重要原因是馬歇爾曾走訪英國的貧民區,無法忘卻他所見到的貧窮和飢餓。畢業後,馬歇爾在劍橋大學任教9年,然後到了牛津大學,1885年他回到劍橋大學任教直到1905年退休。[1]

馬歇爾出生於英國倫敦,從小接受他那極為嚴厲的、期望他兒子能成為一個牧師的父親的教育。但他背叛了他父親的意願,去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學習數學並獲得學士學位,並被選為聖約翰學院教學研究員。隨後,他先後擔任布里斯托爾大學校長,牛津大學、劍橋大學講師和教授。1880年,他擔任英國協會第六小組的主席,正式領導了創建英國(後改為皇家)經濟學會的運動。

1842年生於倫敦的Bermondsey,並於倫敦郊外的Clapham成長。

1861獲獎學金入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學習西洋古典學與數學。儘管當收銀員的父親希望兒子成為牧師,馬歇爾仍堅持發展自己的數學稟賦;1865年,他以高分通過數學科的榮譽考試(Tripos, "second wrangler")。

1865年 - 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聘馬歇爾為助手。

1868年 - 劍橋大學聘為道德哲學講師。

1868年 - 在德國德累斯頓,好讀如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黑格爾《歷史哲學講義》等哲學作品。

1879年 - 與同為經濟學家的瑪莉培里(Mary Paley)結婚。

1879年 - 將1870年代的早期零星作品集結出版為《純粹貿易理論》(The Pure Theory of Foreign Trade);同年亦出版與瑪莉培里共同寫作的《產業經濟學》(Economics of Industry)。

1881年 - 開始寫作與構思《經濟學原理》。

1885年 - 劍橋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

1890年 - 第一版《經濟學原理》以兩卷的形式出版。

1903年 - 在馬歇爾的推動之下,劍橋大學史上第一次舉行經濟學榮譽考試(Tripos)。

1919年 - 另一主著《工業與貿易》(Industry and Trade)出版,其較理論化的《經濟學原理》更注重實證。

1923年 - 出版最後一本著作《貨幣、信用與商業》((Money, Credit, and Commerce),大膽地將他一生的理論集結於該書中。

1924年 - 逝於劍橋家中(馬歇爾樓),享年81歲。

研究方向

馬歇爾是局部均衡分析的創始者,他研究單個市場的行為而不考慮市場與市場之間的影響。他用上升的供給曲線和下降的需求曲線分析收入、成本的變化對價格的影響。馬歇爾最重要的貢獻之一是建立了彈性的概念和計算彈性的公式。他分析了需求的價格彈性和供給的價格彈性,發現在短時期內需求的上升會帶動價格產量的小幅度增加,但更多的會導致價格的上升。在長時期內,產量較容易擴張或收縮,企業可以進入或退出,這使得長期的供給曲線顯得比較平坦。因此,馬歇爾得出結論,在短期里,需求是影響價格的決定性因素;而在長期里,供給或生產成本是影響價格的決定因素。[2]

馬歇爾特別關注收入分配和貧困問題。他把貧困問題歸因於勞動市場。在勞動市場裡,非技術性勞動的供給由馬爾薩斯的人口法則所決定,即工資水平上升時,人口增加,從而勞動供給也增加。但對非技術性勞動的需求卻因為機械化而持續減少。供給與需求這兩種力量是非技術性勞動的工資維持在相當低的水平。缺乏技能和談判力量的工人只會得到較低的工資,這導致窮人的健康和教育水平無法提高,他們的兒女也會有同樣的遭遇。馬歇爾把解決貧困的希望寄託於教育,他主張限制非技術工人的家庭規模和建立累進稅制度,但不主張設立最低工資保障和工會。在宏觀經濟學方面,馬歇爾採用了購買力平價的概念來解釋不同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

經濟學原理

馬歇爾的最主要著作是1890年出版的《經濟學原理》。該書在西方經濟學界被公認為劃時代的著作,也是繼《國富論》之後最偉大的經濟學著作。該書所闡述的經濟學說被看作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繼續和發展。以馬歇爾為核心而形成的新古典學派在長達40年的時間裡在西方經濟學中一直占據着支配地位。馬歇爾經濟學說的核心是均衡價格論,而《經濟學原理》正是對均衡價格論的論證和引申。他認為,市場價格決定於供、需雙方的力量均衡,猶如剪刀的兩翼,是同時起作用的。

經濟學原理》一書的主要成就就在於建立了靜態經濟學。作為最有才華的數學家之一,馬歇爾在他的著作里力求用最簡潔的語言表達思想,把數學的定量材料僅僅作為附錄和腳註。他獨自開創邊際效用理論,然而他在未把該理論完全納入他的體系之前並未公開這一創見。

在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中,他認為,政治經濟學和經濟學是通用的。因此,不能把"政治經濟學" 理解為既研究政治又研究經濟的學科,"政治經濟學"也可簡稱為 "經濟學"。馬歇爾的經濟學說集是19世紀上半葉至19世紀末經濟學之大成,並形成自己獨特的理論體系和方法,對現代西方經濟學的發展有着深遠的影響。

馬歇爾是劍橋大學教授,也是英國正統經濟學界無可爭辯的領袖。他於1890年發表的《經濟學原理》,被看作是與斯密國富論》、李嘉圖賦稅原理》齊名的劃時代的著作,在盎格魯--撒克遜世界(英語國家)替換了古典經濟學體系其供給與需求的概念,以及對個人效用觀念的強調,構成了現代經濟學的基礎。

這本書在馬歇爾在世時就出版了8次之多,成為當時最有影響的專著,多年來一直被奉為英國經濟學的聖經。而他本人也被認為是英國古典經濟學的繼承和發展者,他的理論及其追隨者被稱為新古典理論和新古典學派。同時由於他及其學生,如J.M.凱恩斯,J.S.尼科爾森A.C.庇古D.H.麥格雷戈等先後長期在劍橋大學任教,因此也被稱為劍橋學派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受到當時英國著名的哲學家、經濟學家亨利·西奇威克的影響,正因為這個人對他在經濟學及道德哲學方面的影響很大,馬歇爾的學術興趣逐漸由物理學轉向了哲學和社會科學。於是,馬歇爾的思想開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轉變。曾經他把西奇威克稱為自己"精神上的父母"。

後來,他看到了十九世紀中期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英國出現的嚴重的社會不公平,他感覺到,神學、數學、物理學和倫理學都不能夠給人類帶來"福音",於是,他把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政治經濟學上面來,把理解社會現狀的希望寄托在經濟學的研究上,打算從經濟上來分析社會不公平的原因,他把經濟學看成是增進社會福利、消滅人類貧困的科學。

但他的核心仍然是在證明資本主義是 一種合理的制度,它可以自動地保持均衡,因而馬歇爾最終還是成了資本主義的辯護人。

主要著述

馬歇爾非常專注於數學,但是他也十分努力的把自己的著作推廣給普通大眾。他在1879年的著作《工業與貿易》在英國廣泛流傳學習。此後,他花了10年時間撰寫《經濟學原理》,於1890年發表。這本書被認為是馬歇爾最偉大的著作。他闡述了均衡價格論,把傳統的生產費用論、供求論同邊際效用論結合在一起,提出需求價格、需求規律、需求曲線、供給價格、供給規律、供給曲線、邊際效用、邊際生產成本消費者剩餘等概念,分析了均衡價格的短期均衡和長期均衡。

馬歇爾主要著述有:《對傑文斯的評論》、《對外貿易的純理論與國內價值的純理論》、《工業經濟學》、《政治經濟學的現狀:1885年2月在劍橋大學的就職演說》、《統計學會雜誌》、《馬歇爾官方文獻集》、《關於穆勞動力先生的價值論》、《倫敦貧民何所歸》、《一般物價波動的補救措施》、《經濟學原理》、《經濟學精義》、《關於租金》、《老一代的經濟學家和新一代的經濟學家》、《分配與交換》、《創建經濟學和有關政治學分支課程的請求》、《經濟騎士道精神的社會可能性》、《戰後的國家稅收》、《工業與貿易》、《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紀念集》等等。

二元論

供求均衡價格體系

二元論的供求均衡價格體系是馬歇爾經濟學說的中心結構。與此同時,還建立了一些輔助性的"新"觀點,去充實這一中心結構。①心理色彩:如在價格決定上,不僅需求方面對效用的主觀評價是一種十足的心理活動;而且在供給方面,也儘量用心理活動去解釋,如把勞動說成是"負效用",把資本說成是"等待"的結果。②時間分析:在價值論的供求均衡體系中,引進時間因素,分成極短時間、短期和長期。只有把時間分析方法用到供求均衡價格理論體系中去,確定在各種時間需求與供給兩種因素對價格所起作用的不同,才能調和生產費用說和邊際效用說。③局部均衡:即採用孤立市場的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在考察一個商品的價格時,假定其他事項不變,把範圍局限在這個商品的局部市場領域以內。④代表企業:同一個產業部門中,各個企業的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各異。用代表企業,即不論在生產規模上或發展狀態上均具有代表性的企業,作為產業部門中各企業的正常單位。⑤靜態經濟:從庸俗的進化論出發,認為經濟變化是逐漸的,不是突變的。他所研究的經濟事物,並非完全靜止不變,而是隨時都在發生變動,但絲毫不改變其性質和一般條件。

供求均衡原理

馬歇爾全部經濟學說中,自始至終貫串着這一原理。他的價值理論和分配理論均用供求均衡原理為軸心去進行組編。

建立在局部均衡論基礎上的均衡價格論,是馬歇爾庸俗經濟學說的核心和基礎。他認為一種商品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是由該商品的需求狀況和供給狀況決定的,用商品的均衡價格去衡量商品的價值。所謂均衡價格,就是一種商品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相一致時的價格。需求價格是消費者(買者)對一定數量的商品所願支付的價格,這是由該商品的邊際效用所決定的,供給價格是由生產者(賣者)為提供一定數量商品所願接受的價格,這是由邊際真實生產費用所決定的。需求價格由於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的作用,是隨着商品數量的增加而遞減的,這就構成需求表,在坐標圖上形成需求曲線D(圖中x軸表示數量,y軸表示價格)。供給價格由於邊際生產費用遞增規律起作用,是隨着商品數量的增加而遞增的,這就構成供給表,在坐標圖上形成供給曲線S。供求兩曲線相交於A點,即均衡點。O P即均衡價格,O H即均衡量,此即均衡價格水平的成交量。

在均衡價格的決定中,馬歇爾引進時間因素,按時間長短分成三種均衡價格:①極短時的市場價格,時間短暫到無法改變供給量,價格主要取決於需求狀況,即市場現存商品量的邊際效用。②短時期的均衡價格,即在現存的技術設備和工業組織的基礎上伸縮產量,而沒有足夠時間去增加設備、改進技術和組織以適應需求的變動。這時,均衡價格取決於邊際效用和邊際生產費用。③長時期的均衡價格,即技術、設備和組織均有足夠時間加以改變以適應需求的變化。這時,均衡價格雖仍取決於邊際效用和邊際生產費用,但是,生產費用對商品的價值起着主導作用。總之,時間愈短,需求方面所起的作用愈大;時間愈長,供給方面所起的作用愈大。這種均衡價格論無非是把供求論、邊際效用論、生產費用論混合成一體的庸俗價值論。它用價格偷換價值,用市場價格的決定問題來取代價值實體和價值決定的問題,把決定市場價格水平的供求力量說成是決定商品價值的因素。

在分配理論方面,馬歇爾把均衡價格理論應用到每一個生產要素的價格決定上,並接受了"三位一體公式"。不過在說法上把"生產三要素"改為"生產四要素",把"三位一體公式"改換成"四位一體公式",除"勞動-工資"、"土地-地租"、"資本-利息"外,增添了"組織-利潤"。這樣,馬歇爾在二元論的供求均衡原理的框架內,溶合了所有的庸俗論點,構成分配理論,完成了他的經濟學說的整個體系。

公民權利觀

馬歇爾的著作《公民權與社會階級》1950年由劍橋大學出版,之後一版再版。反映了其公民權利觀。

圍繞這一社會轉型的研究,1989年之後,有兩本40年代的舊書重新引起國際學界的興趣。一本是卡爾·波蘭尼1944年的《大轉折》,通過對英國「濟貧法」的歷史研究,否定了「市場烏托邦」幻覺並提出了社會自救原則,早已為國內學者熟悉;另一本是T.H.馬歇爾1950年的《公民權與社會階級(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這原本是T.H.馬歇爾1949年在倫敦經濟學院的演講稿,1950年由劍橋大學出版社結集出版,之後再被多家出版社一版再版。

一、馬歇爾觀點「工人階級的未來」的發展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的「工人階級的未來」可以說是T.H.馬歇爾演講的「公民權與社會階級」的起點。

作為現代經濟學的奠基人、完成古典經濟學向現代經濟學過渡使命的阿爾弗雷德·馬歇爾,有着極強的社會關懷,就像19世紀的許多其他進步主義者或者社會改良主義者,是一個理想主義者。1873年,他在劍橋改良俱樂部曾經以「工人階級的未來」為題發表演講。在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看來,問題不在於能否最終實現平等,而是進步是否堅定不移;而且,這種進步應當體現為工人階級得到的教育和休閒價值,而不僅僅是工資的提高和物質的改善。他相信,通過公民教育每個人都可能培養獨立性和互相的尊重,接受一個公民應當具備的私的和公的責任,成為一個真正的人、紳士,而不是生產機器。後來負責編輯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紀念文集的庇古專門收錄了這篇舊文。庇古也是福利經濟學的創始人。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的「工人階級的未來」可以說是T.H.馬歇爾演講的「公民權與社會階級」的起點,這也是阿爾弗雷德·馬歇爾基金會在倫敦經濟學院設立社會學講座的初衷。而T.H.馬歇爾本人,原來也是一位經濟史學者,1925年剛進入倫敦經濟學院拿到助理講師職位的時候也不在社會學系。在成為著名社會學家後,T.H.馬歇爾亦學亦官,不僅在倫敦經濟學院創立了階級衝突和社會分層理論為核心的階級和人口研究,而且在戰後先後擔任了在德國的英國高級委員會的教育顧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社會科學部主任等公職,對歐洲社會政策的形成影響頗大。社會權利這個概念也最終被寫進1966年的聯合國權利公約。

在如何改善工人階級處境的問題上,儘管都深信一個自由的市場經濟能夠增進全民福祉,相比阿爾弗雷德·馬歇爾的教育紳士論,20世紀的T.H.馬歇爾當然更進一步,認為公民地位才是所謂紳士生活的實質,也就是:雖然一個不平等的社會階級制度也許永遠難以消除,但它必須以一個平等的公民權為前提,才是可被接受的。換言之,如果沒有一個機會平等、符合人性和尊嚴的普遍公民權制度,任何社會差別或者社會階級都是不可想象的,社會將充滿壓迫、動亂和恐怖;反之,只有當普遍的公民權得以保障,一個容忍結果不平等的階級體系和社會秩序才可能維持,而且促使社會差異本身轉化為發展的動力。

二、T.H.馬歇爾對公民權利進一步闡述,從基本民權到社會權利

19世紀英國的基礎教育普及卻第一次帶來了社會權利的普遍化,因為教育有助於提高公民在勞動市場的價值(人力資本)教育,從而改善了所有貧困家庭孩子的未來,也因此成為現代社會公民自由的前提。

不過,作為一名深受霍布豪斯杜克海姆韋伯曼海姆影響的社會學者,支撐這一論斷的當然不是「解經」似的哲學論證,而是T.H.馬歇爾對公民權演化的歷史考察和在此基礎上的公民權利三劃分:基本民權、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基本民權指人身權利、財產權利、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權;政治權利則是參與政治的權利,普遍的選舉權是核心;社會權利則視公民當然享有教育、健康和養老等權利。

循着時間之維,T.H.馬歇爾將英國的公民權利的形成歸納為從基本民權到政治權利到社會權利的三階段演化,並標誌着國家職能和相應制度的改變:從大憲章到1832年第一個改革法案通過,或者說整個18世紀,基本民權不僅作為法治的準則,而且因為獨立的司法裁判制度得以實現,許多舊的比如關於新聞審查的法律被廢止。在經濟領域,基本民權則體現為勞動的權利。19世紀,當圍繞這一權利的鬥爭形成勞工運動,來自社會大眾對權利的集體訴求,比如工會主義,超出了基本民權個人主義的範疇,也挑戰了原先只屬於少數人的地方化、特權化和階級化的政治權利分配格局,原先含混着政治權利和基本民權的代議制議會開始出現功能分化和向政治權力的專門化趨勢———也就是權力向下院的轉移。在這一趨勢下,政治參與從原先地方性的、屬於少數人的責任轉化為大眾渴望的權利,公民普選權的討論與實現成為可能,民主的代議制也成為這一權利的集中體現。到1918年最終確立普遍的選舉權,公民不再是地域性的市民,而被賦予了國家的,也就是政治的意義,自由成為普適的———從英國到日本,大多數現代民族國家都在這段時間或者稍後實現了普選。

在《公民權與社會階級》描繪的演化路徑中,與政治權利作為基本民權的擴展不同,社會權利可以追溯到傳統社團或者共同體的成員資格。但在工業革命之後,這一傳統被濟貧法和工資法規所替代。波蘭尼在《大轉折》中強調過「濟貧法—Speenhamland體制」曾經起到的維持貧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不過,這一最低限度的社會權利在漫長的早期資本主義過程中游離於公民權之外,僅僅是針對貧民、貧困病人等所謂弱勢群體的救濟。中國目前的城市社會保障安全網與之非常相似:對那些政府救濟的下崗職工、貧困居民來說,接受最低生活保障通常意味着放棄進一步的權利訴求。但是,19世紀英國的基礎教育普及卻第一次帶來了社會權利的普遍化,因為教育有助於提高公民在勞動市場的價值(人力資本)教育,從而改善了所有貧困家庭孩子的未來,也因此成為現代社會公民自由的前提。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社會權利成為公民權利中與基本民權和政治權利一樣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也與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存在互相依賴的關係。

三、教育權也是社會權利的基本內容

只有當教育為核心的社會權利內化為公民權的基本內容,階級差異和社會不平等才可能籍由公民權的主張得到實質的改善。

更重要的,T.H.馬歇爾發現,在梅因論述的「從身份到契約」的轉型過程中,基本民權比如財產權的價值不在於是否擁有,而在於能否取得,而能否取得,又取決於能否保護,而能否保護又在於所有者能夠解釋財產的合法來源。如果缺乏教育,如何向法官大人解釋呢?只有當教育為核心的社會權利內化為公民權的基本內容,階級差異和社會不平等才可能籍由公民權的主張得到實質的改善。

與教育權類似,失業救濟表面上是對失業者的福利,但因所有勞動者皆有失業的可能而成惠及所有公民,且每個勞動者皆有承擔和分攤社會保險義務的權利;同理,公民的健康並非市場經濟中的個人事務,而是關係社會平等的集體權利,其實現也端賴全民強制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這正是歐洲福利國家的社會民主主義基礎,也是我們區分新歐洲與美國模式的關鍵。

不過,T.H.馬歇爾提醒我們,就像基本民權依賴獨立司法、政治權利依賴議會民主,這些社會權利則依賴發達的法律程序和社會服務為主體的國家職能轉型。最近一任倫敦經濟學院的院長、社會學家、英國工黨的思想家吉登斯走得更遠:他最近20年的研究在T.H.馬歇爾的公民權利三劃分的基礎上添加了第四象限———生態權利,而且推進到關於全球公民社會的可能性的探討。

相形之下,國內理論界對T.H.馬歇爾的社會權利還相當陌生,對歐洲的福利國家體制也缺乏深度研究。浮在表面的左右之爭儘管在全民教育、健康等問題上交鋒激烈,卻缺乏對社會權利的起碼共識。所謂自由主義者往往忽視社會權利、鼓吹教育和醫療的產業化,認為憲政改革以及政治權利能夠解決社會差距過大引發的社會危機;而「新左派」和老左派只是強調教育、醫療的社會福利屬性,強調大概永遠無法消除的階級差異,卻避開普遍公民權本身以及公民權對社會平等的積極意義;新的「大國主義者」同樣忽視普遍公民權作為民族國家建設和民族國家認同的基礎作用,停留在精英政治或者精英公民的立場中。

儘管如此,對於那些積極參與公民維權運動的維權分子和知識分子來說,他們的運動實踐似乎已經創造了一個不同於T.H.馬歇爾的歷史唯物主義「三階段論」的新模式:通過主張社會權利和基本民權,中國社會的公民意識開始復甦,公民權利正在被逐漸爭取和實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