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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銀川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17號),制定本規定。

銀川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1],為正處級,掛銀川市政府督查室、銀川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牌子。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及自治區各廳局,外地市發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部門、縣(市)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核意見。根據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根據市政府工作重點和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並向國務院、自治區政府報送重要信息。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政府領導同志要求。

(七)督促檢查部門、縣(市)區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和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負責自治區、市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督促檢查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十)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各級政府政務服務工作。

(十一)協調指導相關部門做好「互聯網+政務」建設工作[2]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三)管理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市政府駐深圳辦事處。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及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相關視頻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通知要求
2016銀川政府工作報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