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是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市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關於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計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醫療、生育及其他各項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和監督使用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2],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根據中、省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制定全市醫保目錄准入談判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依照職責權限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貫徹和監督實施國家和省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等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
(六)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應用體系,貫徹落實中、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市醫保局應完善我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視頻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正式掛牌 ,搜狐,2018-10-25
- ↑ 重慶2020年城鄉醫保繳費標準是多少?財政補助標準是多少?(附報銷比例),土流網,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