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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倫岱(?—1726)清滿洲鑲黃旗人,佟國綱長子,有兩個弟弟,法海夸岱。性格剛愎,高傲,不拘小節。與父親佟國綱關係惡劣,以至於佟國綱還奏請過康熙「請誅其子」,鬧得舉國皆知。初任一等侍衛。

鄂倫岱
出生 待考
逝世 1726(雍正四年)

目錄

人物生平

康熙年間

康熙二十七年,授廣東駐防副都統。 康熙二十九年十月遷鑲黃旗漢軍都統,十二月襲一等公,從征噶爾丹。 康熙三十五年,康熙皇帝親征噶爾丹,鄂倫岱領漢軍兩旗火器營,出古北口。扈蹕北巡塞外。 康熙三十六年,擢領侍衛內大臣,復領侍衛內大臣。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與阿靈阿揆敘等及漢人尚書王鴻緒等私相計議,並與諸大臣暗通消息,「書八阿哥三字於紙」,轉奏康熙,請立胤禩為太子,被斥責。 康熙四十八年,隨駕往熱河,康熙身體不豫,鄂倫岱日率乾清門侍衛較射遊戲。康熙於行圍時數其罪,命侍衛五哥(名字)鞭責之鞭撻之。 康熙四十九年,春,康熙自霸州迴鑾,途中責鄂倫岱等結黨,鄂倫岱悍然不顧。 康熙五十九年,出邊管蒙古驛站。

雍正年間

雍正元年,改正藍旗漢軍都統,四月二十二日,鑲黃滿州旗都統多羅履郡王允祹、委領侍衛內大臣輔國公普照、領侍衛內大臣公額倫岱、馬爾賽、領侍衛內大臣馬武、委領侍衛內大臣正黃滿州旗都統馬爾薩等奉召入內。料理雍正各兄弟供養問題。 雍正二年,奏請將蘇尼特為賊之台吉數人調到京師披甲,雍正不准。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七日,雍正有朱批諭旨給阿爾松阿,令鄂倫岱轉交,鄂倫岱於乾清門眾人前,將雍正諭旨擲之於地,且極力黨護阿爾松阿,將其死罪承認在身。 雍正三年元旦清晨,鄂倫岱在乾清門院內掀衣便溺,雍正帝大怒,下諭旨罵其「罪惡多端」。 雍正三年二月,下詔叱責,發往奉天與阿爾松阿同居 雍正三年五月,有罪爵黜。 雍正四年,與阿爾松阿並誅,仍諭不籍其家,不沒其妻子。 另:鄂倫岱與弟弟法海關係非常惡劣,勢同水火,法海是佟國綱微賤侍婢所生,所以鄂倫岱一直看不起法海,法海的生母死後,鄂倫岱不許其葬入祖墳,兄弟彼此遂成仇敵[1]

個人履歷

鄂倫岱,滿洲鑲黃旗人,一等公佟國綱長子。初任一等侍衛。康熙二十七年,授廣西駐防副都統。二十九年,遷鑲黃旗漢軍都統。十二月,襲一等公。三十一年,員外郎馬迪奉命往諭策妄阿拉布坦,抵哈密,為噶爾丹屬所戕。詔各旗兵備調,以鄂倫岱領火器營。三十五年三月,上親征噶爾丹,議派中路兵,鄂倫岱統領漢軍鑲黃、正白兩旗火器營出古北口。九月,扈蹕巡北塞,領左翼兵。三十六年二月,擢領侍衛內大臣。五月,仍兼鑲黃旗漢軍都統。四十一年九月,以失察家人在古北口禁地放槍,革領侍衛內大臣及都統,授一等侍衛。尋授散秩大臣。四十七年十一月,與揆敘等先舉允祀為皇太子,為上詰責。四十八年九月,鄂倫岱仍授領侍衛內大臣。五十九年,命料理蒙古驛站。六十一年十二月,召還,授正藍旗漢軍都統。

罪責

雍正三年三月,諭曰:鄂倫岱與阿靈阿原系允祀等黨惡之首,罪惡較重。當日允祀得罪,在遙亭地方,將伊門下太監審訊,供指二人為黨。彼時二人在傍,無言可辯,顏色改變。己丑年春,皇考從霸州迴鑾,自行宮起行至南紅門,言及鄂倫岱等結黨之事,沿途相顧切責。鄂倫岱隨行三十里,聖怒未解,鄂倫岱悍然不知畏懼。朕語婁征額聖躬初愈,今復動怒,當同奏懇。及聖駕出,鄂倫岱乃悍然向前迎立,以觸聖怒,懇奏再三方解。又在熱河時,皇考聖體違和,大臣侍衛等俱請安,求瞻仰聖顏。惟鄂倫岱並不請安,日率乾清門侍衛較射遊戲。鄂倫岱悖惡多端,每事干犯聖怒,皇考行圍哨鹿時,曾悉數其罪,令侍衛鞭責之。後令其出邊料理驛站,伊到彼並不撫恤驛站之人,反將驛務敗壞,致蒙古等不能存活,朕俱行寬免,調回任用。伊之祖父厚加恩典,鄂倫岱並無感激報效之念,在朕前無一語奏謝;又違例引見不應襲職人員。身為火器營都統,操練從不親到。去年從俄羅斯回奏,請將蘇尼特為賊之台吉調來京師披甲。朕諭以不如交扎薩克王管束,鄂倫岱並不遵照朕旨,乃自行繕寫,內有雲「皇考時調來披甲,朕心不忍」等語。其意以為皇考欲行之事,朕不忍行,欲將歸過皇考之名加之於朕也。朕有朱批諭旨降與阿爾松阿者,令鄂倫岱轉交,鄂倫岱於乾清門眾人前將諭旨擲地。其極力黨護阿爾松阿,此等頑悍之狀,有是理乎?朕召旗下大臣面諭,近日大臣辦事已改從前積習,可以不用誅戮。朕心甚喜,諸臣無不喜動顏色。鄂倫岱略無喜容,俯首冷笑。昨偶問一原充侍衛之人,鄂倫岱並未認識,妄奏云:此人平常。朕責以欺罔,鄂倫岱奏云:「我信口回奏。」蓋因伊私相依附之人,未遂其願,故將怨望皇考之心怨望於朕。鄂倫岱之罪,雖置極典,不足蔽辜。朕念系皇祖妣、皇妣之戚,其父又經陣亡,不忍加誅。著從寬發往奉天,令與阿爾松阿一同居住,既遠離京師,庶不致遇事生波,煽惑朝政。四年五月,王大臣等議鄂倫岱與阿爾松阿固結死黨,怙惡不悛,應斬決,詔如所議。

結果

尋命領侍衛內大臣公馬爾賽傳諭鄂倫岱之妻子、兄弟、族人等曰:昔佟國綱因鄂倫岱不孝,奏請誅之。皇考特從寬宥,授廣州副都統。繼而調回,授內大臣,襲公爵。伊不念大恩,忍於背負,與阿靈阿等結為黨與,保舉允祀擾亂國家,又屢次觸犯,其倨傲兇狠之狀,旁觀無不痛恨。種種過惡,不可枚舉。朕即位以來,施恩保全,乃復與阿爾松阿結黨,阻擾政事。朕屢諭改悔,毫無悛心,朕尚不忍治罪,發往盛京。伊乃不知畏懼,妄生怨忿,是以照王大臣等所議,將伊正法。至所議籍沒家產及妻子沒入內務府之處,特加恩寬免[2]。其妻子、兄弟、族眾應感戴隆恩,咸知朕意。

子嗣

鄂倫岱子四。長子補熙,襲騎都尉加一雲騎尉,官至天津總兵、漕運總督、綏遠城建威將軍。次子介福,官至吏部侍郎,還是個詩人。三子介德是個五品小官。四子介祿後來過繼給鄂倫岱始終不願承認的二弟法海為後。

參考文獻

  1. 王雪萍. 16~18世紀婢女生存狀態研究/黑龍江大學學術文庫. 黑龍江大學出版社. 2008. ISBN 978-7-81129-065-3. 
  2. 清史編年. Zhongguo ren min da xue chu ban she.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