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远
基本内容
中文名:郭志远
出生地:安徽泗县
职业: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
主要成就:《美国司法公信委员会研究》获中国法学会等部委论文竞赛三等奖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74年4月
毕业院校:安徽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代表作品:出版著作、教材多部。在《中国法学》等发表论文40余篇。
人物经历
1998年取得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
2004年取得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2008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受美国富布赖特委员会选拔,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学。期间,在美国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实习3个月;
2010年9月至11月,受日本国际交流基金、日本国际文化会馆联合选拔,参加“亚洲领袖研究员项目”赴日本访学。
曾任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社会兼职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安徽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安徽省知识产权讲师团成员、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青联常委、合肥、蚌埠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峡两岸关系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律研究会理事等学术职务。受聘任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等单位法律顾问,中共安徽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特邀监察员,安徽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司法制度、知识产权诉讼。
主要贡献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安徽省社科规划等10多项项目研究。校级精品课程、示范性应用课程《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
学术成果:独著1部,主编教材1部,参著1部。在《中国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杂志》、《法学论坛》、《人民司法》、《人民检察》等发表论文40余篇。著作、获奖论文多篇。 《终结涉法涉诉信访的相关建议》一文,被中国法学会《要报》全文刊登,分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荣誉记录
第七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候选)、合肥市十大优秀青年、安徽省教坛新秀、2006年获“安徽省法学会先进工作者”称号;2007年获“安徽大学十佳青年教师”、“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校二等奖”、“安徽大学董事会教学优秀奖”;2008年获“安徽省教坛新秀”称号;2009年获合肥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论文《我国死刑证明标准之完善:定罪与量刑分离》,于2008年获全省法学会、律师协会、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学会共同举办的论文竞赛一等奖。经美国富布赖特外国奖学金委员(American。Fulbright。Committee)会选拔,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学一年(2009.6—2010.6)。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在美国全球化律师事务所Dorsey。&。Whitney。LLP实习4个月。[1]经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Japan。Foundation)选拔,应邀于2010年9月至11月赴日本访学。
参考文献
- ↑ 名人传奇:郭子化告状|郭志远 高福岗,乘兴走笔,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