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安性侵案
遷安性侵案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遷安市有犯罪團伙對未成年少女實施強姦、輪姦、強迫賣淫的系列案件。2018年案情被公眾知曉。
案件涉及遷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康永,以及遷安市人大代表王雙。消息人士稱案件另有數十名涉案人。這是中國男性權貴買處、嫖幼[1] 成風的背景下,地方權貴涉案的典型案件。涉案官員康永早年在電視講話表示要將遷安打造成治安高地平安綠洲,性侵案發生後電視講話引起輿論反響。
目錄
審判
- 2019年1月30日,王家壯、王澤眾數罪併罰有期徒刑十九年,寧大龍有期徒刑十七年,其餘十名被告分別獲刑。
- 2019年4月3日,未成年女孩李某犯介紹賣淫罪,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1萬元。
- 2019年8月5日,唐山法院終審判決被告人康永犯強姦罪、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康永退繳181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並處罰金40萬元。
評論
- 新京報評論:「說到底,無論何時何地,對於性侵未成年少女這種傷天害理的惡行,都一定要除惡務盡,徹底斬斷黑色的產業鏈,讓有女兒的人家不再瑟瑟發抖,讓社會風氣變得清朗起來」。
- 光明網評論:「這段視頻之所以能在案件宣判後再度引發輿論關注,實在是康永視頻中的一身正氣,與其實際作為反差太大,頗具衝擊力」、「因此,不能被瞎話所蒙蔽,就該把這種滿嘴瞎話之人給揪出來。重塑紀律意識,讓對黨紀國法的敬畏,產生言為心聲的表達,不能給腐敗分子留有表演的空間與底氣」。
- 南方都市報評論:「涉案人眾多、分工明確似乎也在透露,當地存在一個滿足病態欲望的邪惡利益鏈,除了已經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員之外,還有沒有漏網之魚?」「前不久,湖南祁東未成年少女遭多人性侵案曾經引發公眾的強烈關注……保護未成年人,營造孩子們健康成長的環境,要用法律的利刃斬斷伸向他們的黑手」。
經過
- 2017年暑假,康永經過中間人介紹,與13歲女孩馬某(化名,下同)發生性關係。
- 2017年10月,康永經過馬某介紹,與13歲女孩付某發生性關係;團伙成員寧大龍、王澤眾、王家壯等人強姦15歲女孩楊某。
- 2017年冬,康永經過馬某介紹,與12歲女孩劉某發生性關係。
- 2018年1月,團伙成員強姦楊某、李某、王某等女孩,後採用去女孩家裡鬧事、拍裸照、視頻、毆打等手段,強迫受害女孩賣淫並介紹其他女孩給團伙成員,王某曾與康永、王雙發生性關係。康永於2017年暑假至2018年初期間與6名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發生8次性關係。
- 2018年初,遷安市公安局發現一敲詐團伙,團伙成員寧大龍交代強姦、輪姦、強迫賣淫的犯罪行為。
- 2018年3月23日,寧大龍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幾日後王澤眾、王家壯被抓獲。期間康永向遷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教導員、刑警大隊副中隊長行賄阻止調查。
- 2018年中,網上傳聞遷安「六七十個老闆從女中學生中『買處』,其中還涉及多名官員」,且有受害初中女生得性病,多家媒體前往遷安採訪受阻。同年7月27日,遷安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通過線索摸排,查獲強迫、介紹賣淫案件,已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