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扈自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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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典故
《明史朵顏傳》:「於是長昂益跋扈自恣,東勾土蠻,西結婚白洪大,以擾諸邊。」
解釋
形容為所欲為,無所忌憚。
示例
緣道設關隘,壟斷公私。渦河、澮、穎之間,~。(《清史稿袁甲三傳》)
用法
作謂語、定語;形容人專橫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