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目錄
名詞解釋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
證券交易市場是證券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證券交易市場為一級市場發行的證券提供了交易、變現的條件,是證券發行得以維持、發展的重要保證。從一定意義上講,證券交易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靈魂,是證券市場生命力的體現。
證券交易市場的特點
(一)證券交易市場參與者的廣泛性
在證券發行市場上的參與者主體是發行者,而在證券交易市場上的參與者主體則是投資者。投資者的構成有:政府部門、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廣大的社會個人。在一級市場上,要成為證券發行者,必須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而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一般無需經過資格責任審核就可參與流通市場活動,當然也有一個條件,即擁有達到市場交易的最低限額。發行者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購回自己發行的證券,成為投資者的一部分;在交易市場上,任何一個擁有一定資金的人也都可參與投資活動,買賣證券,當然,絕大多數投資者是通過經紀人參與證券交易市場的證券交易活動的。
(二)證券交易市場的多層次性
證券交易市場呈現在社會公眾面前是一個多層次的市場。既有全國性的、統一的交易市場,也有區域性的、局部的交易市場;既有集中的、高度組織化的、有固定地點的場內交易市場,也有分散的、組織性較低的、無固定交易地點和場所的場外交易市場。不同的交易市場適應不同層次的證券交易活動,從而使紛繁多樣的不同證券都能找到適合其交易的場所,從而也滿足證券高度流通性的客觀要求,使證券交易市場變得暢通而發達,靈活而有序,在客觀上無疑也支持和促進了證券發行市場的發展。
(三)證券交易方式的規範化和手段的現代化
證券交易活動可以在不同的交易市場上進行,但執行的交易規則和運用的交易方式在不同的市場上則是基本相同的,特別是在某一種交易方式下的交易行為都是規範化的。因為證券交易容易引起投機和金融秩序的混亂,為防止金融秩序混亂,保護投資者的正當權益,減少證券籌資與投資的風險,世界各地的證券交易市場,特別是證券交易所都制定交易方式和交易行為規則,約束參與者的行為,以保證交易市場的穩定。同時,為了迅速促成證券交易,證券交易市場都採用計算機網絡系統輔助交易,利用現代化的通訊設施,及時發布證券交易信息和價格變動行情,以及儲存證券交易材料等,這些都從非經濟方面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發展。
(四)交易時間的確定性與交易價格的不確定性
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時間是嚴格規定的,而不是根據證券賣出者或買入者的需要而確定。例如,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是以開市時間表示的。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每周一至周五開市,每日開市時間,上午9:30~11:30為前市,下午13:00~15:00為後市。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價格不像發行市場的發行價格可以事先確定好,並按確定的價格出售。證券交易價格受證券發行公司經營狀況、證券市場供求狀況以及各種社會、政治、經濟等複雜因素的影響,價格行情始終處於變動之中,難以確定,這也是證券交易市場存在風險的原因所在。
(五)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的連續性
證券的流通特性在證券交易市場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這主要表現在:第一,證券在交易市場的買賣或轉讓交易,不一定必須是券票和錢款相互交換了持有者,才算達成了交易,若要求做到這一點,那就是現貨交易。但是,目前證券交易市場大量的是期貨交易、期權交易和股票價格指數交易,一種若干股股票的交易,在未交割前,可以進行若干次買賣的交易,也就是說,當某人擁有某種證券的權利,而不需要實際持有它,就可以進行賣出的交易,對購買者來說,買的是權利,因而使證券交易可以連續不斷地進行。第二,證券交易在時間上是連續性的。目前,世界證券交易市場已形成一個24小時都可進行連續交易業務的市場。從國際日期變更線看,最早開市的是東京證券交易市場,接着是香港證券交易市場和新加坡證券交易市場,再接着是蘇黎世證券交易市場,最後是芝加哥證券交易市場、紐約證券交易市場和美國證券交易市場。它們在時間和地域上都連成一條線,往往形成一市場的閉市連着另一市場的開市,甚至還未閉市下一市場就已開市,使上一市場的開盤價、收盤價和其它交易行情,成為下一市場交易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正因為交易的連續性,才使得證券價格在各證券交易市場的差距越來越小。
(六)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的投機性
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帶有一定的投機性,是由證券交易價格所引發的。證券交易市場的商品,同其它商品一樣,存在着買賣價格的差額。證券交易市場只要有交易就有價差,而有價差就會有投機產生,特別是交易的不即時交割,更給證券交易的投機創造了條件。另外,對證券交易價格漲落的預期,也使證券交易的投機增加了可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進行投機的有兩類人,一類是專門進行投機交易的人,靠買空賣空進行交易,獲取成交價與交割時點的價差利潤;另一類是主要進行投資交易的人,他們在進行投資的同時,受追求利潤或其他心理動機的驅動而進行一些投機性業務,保護自己的利益,以使自己的利潤獲得更大些。證券交易市場的投機是無法避免的,但不可放任自流隨其泛濫,國家要依法加強管理,防止過度投機衝擊交易市場的正常交易,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世界各大證券交易市場的國家都通過商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法、破產法等一系列的經濟法規,規範證券市場交易行為,限制過度投機,以保證市場交易的有序化。
證券交易市場的類型
證券交易市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場內交易市場,即證券交易所,它是高度組織化的市場,是證券市場的主體與核心;二是分散的、非組織化的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交易所的必要補充。此外還有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但實際上仍屬於場外交易市場。
(一)證券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的定義和特徵
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一個有組織、有固定地點、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是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證券交易所本身並不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是為證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場所和設施,配備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並對證券交易進行周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為證券交易順利進行提供一個穩定、公開、高效的市場。
證券交易所作為高度組織化的有形市場,具有如下特徵:
(1)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嚴格的交易時間;
(2)參加交易者為具備會員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交易採取經紀制,即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交易所買賣證券,只能委託會員作為經紀人間接進行交易;
(3)交易對象限於合乎一定標準的上市證券;
(4)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決定交易價格;
(5)交易量集中,具有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並對證券交易加以嚴格管理。
在一個國家或地區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要有足夠種類和數量的、能夠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②要有相當數量的投資者和籌資者;③要有一定數量的、在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方面均訓練有素的中介經紀人;④要有相當數量的社會閒散資金,並允許資金自由流動;⑤具有一定規模並裝備先進計算和通訊設備的場地和設施;⑥要有較成熟的管理機構、管理人才和較完備的有關證券的法規。
只有具備上述條件,並獲得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後,方可設立證券交易所。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