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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為政府的派出機構,成立於2001年12月,服務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潔、規範」,服務理念是「心繫百姓冷暖,服務經濟建設」,工作目標是「審批最簡、收費最低、服務最優、效率最高」[1]

目錄

進駐機構

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黨的委員會,由中共許昌市委直接領導。同時是政府的派出機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中心設置分二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大廳管理層,內設辦公室、業務協調科、督察投訴科、紀檢監察室。主要負責制訂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窗口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對申辦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受理外來投資者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組織的投訴。第二層次是窗口辦事層,由市公安局、財政局、工商局等41個部門組成,設立對外服務窗口62個,共有窗口人員136名。窗口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經中心考核後確定。窗口人員在大廳工作期間接受中心和原單位的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中心管理,業務上接受原單位領導。黨團關係轉入「中心」,參加「中心」黨組織活動和政治學習。同時,為進一步方便群眾,中國聯通移動通訊、瑞貝卡水務、能信熱力、天倫然氣等13家公共服務單位也進駐大廳,共有服務人員20人。

審批項目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01年以來,我市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連續進行了十一次壓減,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從改革前的2035項精簡到195項[2],精簡比例達90.4%,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295項壓減到186項,精簡比例達37%。進駐大廳行政審批項目17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32項,分別占保留項目的91.2%和71%%。市效能投訴中心在大廳設置受理窗口。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也進駐大廳辦公,接受監管。

職責任務

1、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3、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察。

4、受理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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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