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許昌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許昌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51號),許昌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處級。
許昌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職能轉變
統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持續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 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開展文物保護和利用。
(七)指導、管理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工作,完善公共服務體系,負責社會文物管理、文物科技保護和對外交流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
(九)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十)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重點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市場推廣。
(十一)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融合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二)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領域的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2] ,依法規範市場。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履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安全監督責任。行使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和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許昌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許昌市政府服務部門,許昌市人民政府
- ↑ 國家旅遊局宣布旅遊行業全面啟動誠信體系建設,搜狐,200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