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發展理論
認知發展理論,(Cognitive-developmental theory或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是著名發展心理學 讓·皮亞傑所提出,被公認為20世紀發展心理學上最權威的理論。
認知發展理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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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兒童心理
認知發展
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擺脫了遺傳和環境的爭論和糾葛,旗幟鮮明地提出內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發展觀,即心理發展是主體與客體相互作用的結果。主客體相互作用主要表現如下:
第一,在心理發展中,主體和客體之間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關係,即兩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1]
第二,主體和客體相互轉化的互動關係。先天遺傳因素具有可控性和可變性,在環境的作用下,可以改變遺傳特性
第三,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受個體主觀能動性的調節。心理發展過程是主體自我選擇、自我調節的主動建構過程。[2]
建構學說
皮亞傑(Jean Piaget)認為智力的本質是適應,"智慧就是適應","是一種最高級形式的適應"。他用四個基本概念闡述他的適應理論和建構學說,即圖式、同化、順應和平衡。
圖式
圖式即認知結構。"結構"不是指物質結構,是指心理組織,是動態的機能組織。圖式具有對客體信息進行整理、歸類、改造和創造的功能,以使主體有效地適應環境。認知結構的建構是通過同化和順應兩種方式進行的。
同化
是主體將環境中的信息納入並整合到已有的認知結構的過程。同化過程是主體過濾、改造外界刺激的過程,通過同化,加強並豐富原有的認知結構。同化使圖式得到量的變化。
順應
是當主體的圖式不能適應客體的要求時,就要改變原有圖式,或創造新的圖式,以適應環境需要的過程。順應使圖式得到質的改變。
同化表明主體改造客體的過程,順應表明主體得到改造的過程。通過同化和順應建構新知識,不斷形成和發展新的認知結構。
皮亞傑強調主體在認知發展建構過程中的主動性,即認知發展過程是主體自我選擇、自我調節的主動建構過程,而平衡是主動建構的動力。
平衡
是主體發展的心理動力,是主體的主動發展趨向。皮亞傑認為,兒童一生下來就是環境的主動探索者,他們通過對客體的操作,積極地建構新知識,通過同化和順應的相互作用達到符合環境要求的動態平衡狀態。皮亞傑認為主體與環境的平衡是適應的實質。
發展源泉
心理起源於動作,動作是心理發展的源泉
皮亞傑認為,心理既不是起源於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於後天的經驗,而是起源於動作.即動作是認識的源泉,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中介。最早的動作是與生俱來的無條件反射。兒童一出生就以多種無條件反射反應外界的刺激,發出自己需求的信號,與周圍環境相互作用。隨之而發展起來的各種活動與心理操作,都在兒童的心理發展中起着主體與環境相互作用的中介作用。
影響因素
皮亞傑將影響兒童心理發展的各種要素進行了分析,將之歸納為四個基本因素。
成熟 指的是有機體的成長,特別是神經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等的成熟。成熟的作用是給兒童心理發展提供可能性和必要條件。
經驗
分為兩種:一種是物理經驗,另一種是數理邏輯經驗。
(1)、物理經驗是關於客體本身的知識,是客體本來具有的特性的反映,是通過簡單的抽象活動而獲得的直接經驗。
(2)、數理邏輯經驗是主體自身動作協調的經驗。皮亞傑經常以一位數學家回憶童年時期獲得這類經驗的故事來證明這一觀點:沙灘上玩石子,把10粒石子排成一行進行數數。發現無論從哪一端開始數,其結果都是10。然後再把石子用不同的形式排列,結果數出的數目仍然是10。
社會環境
社會環境指社會互動和社會傳遞,主要是指他人與兒童之間的社會交往和教育的影響作用。其中,兒童自身的主動性是其獲得社會經驗的重要前提。
平衡化
這種認知發展的內在動力是影響認知發展各因素中最重要的、決定性的因素。平衡化的作用基於兩個方面:
其一,成熟、經驗和社會環境三個因素的作用必須加以協調,這種協調作用正是平衡化的功能;
其二,每一階段的認知結構的形成和發展過程,都是連續不斷的同化和順應的自我調節活動過程,這種自我調節正是平衡化的實質所在。
發展過程
皮亞傑把認知發展視為認知結構的發展過程,以認知結構為依據區分心理發展階段。他把認知發展分為四個階段。
感知運動階段
感知運算階段 Sensorimotor Stage(0-2歲左右) 這個階段的兒童的主要認知結構是感知運動圖式,兒童藉助這種圖式可以協調感知輸入和動作反應,從而依靠動作去適應環境。通過這一階段,兒童從一個僅僅具有反射行為的個體逐漸發展成為對其日常生活環境有初步了解的問題解決者。
前運算階段
前運算階段 Preoperational Stage(2-6、7歲) 兒童將感知動作內化為表象,建立了符號功能,可憑藉心理符號(主要是表象)進行思維,從而使思維有了質的飛躍。其特點:
(1)、泛靈論。兒童無法區別有生命和無生命的事物,常把人的意識動機、意向推廣到無生命的事物上。
(2)、自我中心主義。兒童缺乏觀點採擇能力,只從自己的觀點看待世界,難以認識他人的觀點。
(3)、不能理順整體和部分的關係。通過要求兒童考察整體和部分的關係的研究發現,兒童能把握整體,也能分辨兩個不同的類別。但是,當要求他們同時考慮整體和整體的兩個組成部分的關係時,兒童多半給出錯誤的答案。這說明他們的思維受眼前的顯著知覺特徵的局限,而意識不到整體和部分的關係。皮亞傑稱之為缺乏層級類概念(類包含關係)。
(4)、思維的不可逆性。思維的可逆性是指在頭腦中進行的思維運算活動,有兩種:
一種是反演可逆性,認識到改變了的形狀或方位還可以改變回原狀或原位。如把膠泥球變成香腸形狀,幼兒會認為,香腸變大,大於球狀了,卻認識不到香腸再變回球狀,兩者就一般大了。
另一種是互反可逆性,即兩個運算互為逆運算,如A=B.則反運算為B=A;A>B,則反運算為B<A。幼兒難以完成這種運算,他們尚缺乏對這種事物之間變化關係的可逆運算能力。
(5)、缺乏守恆。守恆是指掌握概念的本質特徵,所掌握的概念並不因某些非本質特徵的改變而改變。前運算階段的兒童認識不到在事物的表面特徵發生某些改變時,其本質特徵並不發生變化。不能守恆是前運算階段兒童的重要特徵。
具體運算階段
具體運算階段 Concrete Operations Stage(6、7歲一1 1、12歲) 在本階段內,兒童的認知結構由前運算階段的表象圖式演化為運算圖式。具體運算思維的特點:具有守恆性、脫自我中心性和可逆性。皮亞傑認為,該時期的心理操作着眼於抽象概念,屬於運算性(邏輯性)的,但思維活動需要具體內容的支持。
形式運算階段
形式運算階段 Formal Operations Stage(1 1、12歲及以後) 這個時期,兒童思維發展到抽象邏輯推理水平。思維特點如下:
(l)、思維形式擺脫思維內容。形式運算階段的兒童能夠擺脫現實的影響,關注假設的命題,可以對假言命題作出邏輯的和富有創造性的反映。
(2)、進行假設一演繹推理。假設一演繹推理是先提出各種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再系統地評價和判斷正確答案的推理方式。假設一演繹的方法分為兩步,首先提出假設,提出各種可能性;然後進行演繹,尋求可能性中的現實性,尋找正確答案。
道德認知
道德認知是指個體對社會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的認識。皮亞傑對兒童道德認知的研究受到普遍重視,他提出的兒童道德認知發展理論得到普遍的認同。皮亞傑採用含有道德判斷的對偶故事,對4-12歲兒童進行研究,根據研究結果,他把童年期的道德認知發展分為如下三個階段:
前道德階段
前道德階段屬於道德判斷之前的階段,兒童只能直接接受行為的結果。
他律道德階段
他律是指道德判斷的標準受兒童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支配。其特點:
(1)、兒童認為規則、規範是由權威人物制定,不能改變,必須嚴格遵守
(2)、對行為好壞的評定,只根據後果,而不是根據行為者的動機。
自律道德階段
自律是指兒童的道德判斷受其自己的主觀價值標準所支配,即外在的道德標準內化於己。這個階段的特點主要有:
(1)、認識到規則具有相對性,是可以改變的。規則是人們根據相互間的協作而創造的,可以按多數人的意願進行修改。
(2)、對行為好壞的判斷依據着重於主觀動機或意圖,而不只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