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曹德
许曹德(生1937年2月17日-2018年11月3日殁),台湾基隆人,家族出自于台湾新竹,基隆出生。商人、台湾白色恐怖受难者,台湾独立运动参与者。
许曹德在1967年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案中遭到逮捕入狱。台湾解严后,许曹德因在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将“台湾应该独立”列入组织章程,与蔡有全一起遭到国民党当局逮捕。引发民间大力声援,即为许曹德、蔡有全台独案。
2018年11月3日上午,寿终,享年81岁[1]。
目录
早年生平
许曹德于1937年(昭和十二年)农历正月初七(1937年2月17日)出生于台湾基隆市[2]:47,父亲出身于新竹市大族许家,与许振干家族较亲近,许曹德与许振干同辈[2]:57。母亲是出身新竹内湾的客家人养女[2]:53。许曹德于1943年(昭和十八年)进入泷川公学校(后南荣小学),[2]:90目睹了美军轰炸基隆(1945年1月9日,目标为基隆港)。[2]:95在小时候目睹了二二八事件后,国民党军队在清乡中于基隆市区滥杀平民,偷看马路上一批批青年在枪尖下押向市区。[2]:117许曹德奶妈的儿子也被军队杀死,许曹德参与了在基隆火车站前浅水码头的认尸。[2]:118-120
大学时,许曹德就读台湾大学政治系。在1964年台北市长选举中,许曹德认识市议员林水泉。[2]:57林水泉与许曹德、黄明宗、吕国民、林中礼等人一起为党外的高玉树辅选,并战胜国民党的周百炼。[2]:288
第一次被捕
- 1966年起黄明宗等人组成“台湾青年团结促进会”,展开行动,许曹德虽然不知组织成员,但为与日本连系,由林水泉与许曹德协定由许曹德以商业英文书信答复在从其公司取出寄出。日后成为许曹德遭逮捕理由。[2]:292
- 1968年1月,许曹德遭到逮捕。[2]:294在侦讯时受到国民党特务的挨打及言语羞辱,要求许曹德承认与日本的台独组织勾结。
- 1969年以《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三项判刑八年。
- 1970年上诉时,又因发生黄文雄枪击蒋经国事件,被改判十年[2]:3161972年被送至绿岛。
- 1972年被送至绿岛。
- 1974年,许曹德因心脏病发被送到台东军医院。
- 1975年,因蒋介石逝世,许曹德获特赦出狱。[2]:346-347之后从事出版社事业。
许、蔡台独案
- 1987年,许曹德加入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8月许曹德读到国民党御用学者丘宏达借中国恐吓台湾不得独立的言论为国民党辩护,使许曹德“体认中国人的虚伪面目,非正面挺身反击不可”,决定提出台独主张。8月30日,在“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成立大会上,将“台湾应该独立”列入组织章程。立刻受到当局打压,高检署扬言要严办。最后对许曹德及蔡有全发出传票,即为许、蔡台独案。国民党当局的行为立刻引起民间对许曹德、蔡有全的声援,郑南榕也在《自由时代》上发文声援[3]。最后许曹德与蔡有全于10月12日出庭。
- 1988年1月16日,许曹德、蔡有全台独案判决,许曹德被判七年。
- 1990年4月4日假释出狱[4]。5月20日,总统李登辉发布特赦令,恢复许曹德在内14人被褫夺之公权。
再度出狱
出狱后,许曹德回复商人身分。多次捐款给民进党,为本土民主运动贡献。1993年,许曹德代表民进党投入新店市长补选,最后不敌国民党铁票败选。
2018年11月3日,许曹德逝世。11月16日,获总统蔡英文明令褒扬令。褒扬令原文如下:
民主运动先辈许曹德,赋性颖敏,禀才旷达。少岁卒业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潜心析研国际关系,根萌自由主义波潮,惕厉淬勉,覃思标新。嗣以入行从商,经营多元企业,操持勤奋,创置有成。平素悉力公共事务,眷怀政治文化议题;参与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推动社会改革开放,热爱乡土,时长意执。虽身陷囹圄犹未改其志,本土民主运动为之蓬勃发展,爰有“台湾一代奇男子”称名。毕生持倡自由民主,弘宣人权言论保障,劳心谆谆,求理孜孜;深衷抱怀,行谊宛在。遽闻溘然长辞,沉悼良殷,应予明令褒扬,用示轸念耆宿之至意。
总 统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长 赖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