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信訪局
西安市信訪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局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信訪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市辦字〔2019〕82號),市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信訪工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和市級信訪部門的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投訴;督促檢查依法逐級走訪和視頻接訪制度的落實。
(三)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眾在信訪活動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
(四)負責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和中、省、市領導批示信訪事項的立案、交辦、督辦工作,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負責按規定做好信訪複查、覆核工作。
(五)綜合協調處理「三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三分離」(人、事、戶分離)和重大疑難信訪事項。
(六)負責我市進京信訪群眾的勸返工作;負責中、省駐西安單位有關信訪問題的屬地管理工作。
(七)健全完善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機制,分析評估信訪風險。
(八)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對群眾進行宣傳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
(九)負責派駐市信訪接待中心機構和人員的管理、服務和日常考核工作。
(十)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信訪工作,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2]的意見建議。
(十一)負責全市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對違反信訪工作紀律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