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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履登(1879年-1954年),原名賢安,浙江鄞縣人。幼時家境清寒,其母在寧波基督教偕我公會(循道公會前身)英籍傳教士海和德家做幫傭。海氏夫人送賢安入該會開辦的開明街斐迪學堂免費就讀。二年後,又送他入江北岸斐迪中學,他在此受洗成為基督信徒。

基督徒(希臘語:Χριστός,拉丁語:Christianus),是跟隨基督教[1]、耶穌的生平與教誨的天主教、東正教、新教教徒的統稱。意為「基督的支持者」,出自聖經,在《新約》里出現過三次,在安提阿耶穌基督的追隨者被首次稱為「基督徒」,按照聖經[2]的紀錄,從初代教會聖保羅在安提阿教會聚集起首,他們被稱為基督徒。

目錄

人物簡介

袁學習勤奮,品學兼優。時有英國倫敦禮敦街(Railton Street)教堂主日學匯來一筆專款,指明培養一名優秀學生,升讀上海聖約翰大學(St. John University)。傳教士闞斐迪(Frederick Galpin)選中袁賢安入學。但當時貧家子弟只希望中學畢業後,儘早就業,賺錢養家,不願繼續深造。闞氏認為機會難得,乃竭力做其父母工作,並向他們承諾:在袁就讀大學期間,教會每月補助其家庭銀元6元。其父母才勉強同意。其實聖約翰大學是西方教會在中國設立的最高學府,門檻甚高,費用亦不菲,非一般人所能問津。袁有此機遇,實乃得天獨厚。袁從此改名為「禮敦」,取字「履登」,以紀念倫敦禮敦街教堂培育之恩。袁發跡後,每向人談及過去時,總是念念不忘地說:「我是教會培養出來的。」

袁履登在大學里,刻苦學習,對繁華的上海灘,很少涉足。即使在例假日,也多足不出校門。於1904年以優異成績畢業,行畢業禮時,英傳教士海和德特從寧波趕去祝賀。從此袁身價百倍。他回到寧波後,出任母校斐迪中學副校長兼英語教師。袁與校長英人雷漢伯及差會代表牧作霖成「三駕馬車」,人們諧稱之為「擂木園」。他還兼任開明講堂傳道之職,但未受按立牧師聖職;他同時亦受聘在寧波省立四中教英語。

當時,作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的寧波,設有租界及巡捕房,外事頻繁。由於袁深諳英語,被寧波知府聘為外交顧問。曾在袁交涉下,收回了江北岸的警察權。辛亥革命爆發後,寧波光復,袁遂投身革命,出任寧波地方軍政分府外交次長暨交通次長。民國2年(1913年),受聘出任漢粵川鐵路督辦公署議員。時有英商亞細亞火油公司在下白沙地方租用大批土地,建造油罐。農民唯恐煤油污染農地,群起反對,掀起了軒然大波。賴袁氏出面,反覆解釋,事態始得平息。

1913年,袁履登赴上海,擔任商務印書館經理室襄理。民國4年(1915年),曾參與協助鄱東煤礦的經營,並協理順昌輪船公司和裕昌煤號等企業事務。民國6年(1917年),他曾兩次組團赴日本,考察日本工商業之情況。1917年,創設申商俱樂部,並出任會長。曾擔任德商科發藥房買辦、美商茂昌洋行買辦。民國9年(1920年),袁履註銷任上海寧紹輪船公司總經理,併兼任上海國民銀行董事、恆安輪船公司董事和上海遠東體育場董事。同時,袁履登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委員,並任有上海青年會幹事、副會長,寧波旅滬同鄉會理事等職務。1920年,袁履登經選舉成為上海總商會會董。由於任職過多,業務繁忙,旋即主動辭職。民國11年(1922年),再次當選上海總商會會董。民國14年(1925年),袁履註銷任上海各路商界總聯合會會長。民國15年(1916年),當選出任上海總商會副會長。

「五卅運動」以後,袁履登曾先後擔任上海公共租界華人納稅會副理事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董事等公職。民國19年(1930年),被選為上海市商會常務委員。民國25年(1936年),當選成為上海市商會監察委員。

袁履登成為僅次於虞洽卿的「寧波幫」(按:指寧波在滬工商業巨子)的領頭人物。他熱心公益,樂於助人,自奉甚儉,家數甚嚴,社會聲望甚高,被尊為「上海三老」之一(另二人為聞蘭亭及林康侯)。他身價、地位雖高,卻始終住在原法租界貝勒路文安里的一棟舊式石庫門房子內。

抗日戰爭爆發,上海淪陷後,袁履登隱居在友人家中。不久被日偽偵知,將他綁架至虹口特務機關,軟硬兼施,令他出任汪偽政府要職。故在抗戰時期,他出任上海難民救濟協會秘書長,並擔任大華銀行總經理。民國31年(1942年),兩次連任汪偽政府上海市商會理事長。民國32年(1943年),出任汪偽政府「米糧統制委員會」籌委會主委;並擔任汪偽政府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委員和汪偽政府全國物資統制審議委員會委員。民國33年(1944年),出任汪偽政府全國經濟統制總會理事。抗戰勝利後,他因此獲「漢奸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複審,因曾營救過不少重慶人員,並有千人聯名為他求情,從輕判處,改判徒刑7年。後因病保外執行。民國37年(1948年)2月,逢大赦獲釋,遂離滬赴香港。1951年返滬;1953年,經上海市人民法院再次被判刑10年,但「免予執行」。最後於1954年12月病逝於上海。

2005年1月份出版的《百年上海灘》上,對袁氏有如下一段評語:「袁有二事,鮮為人知。一是生平不二色。他從年輕時代起,即遵基督教聖經中『見女色而動淫念,即是犯姦淫』之訓言,嚴格律己;二是戒尺不離身。他弟子中凡有行為不端者,袁得知後,即召之來,不論年長年幼,必以戒尺撻其臀部,令其保證不再犯。」(第348-349頁)

參考文獻

  1. 基督教歷史,搜狐,2021-03-03
  2. 《聖經·舊約》我鍾愛的115個句子,搜狐,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