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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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簡稱疾病管制署、疾管署或英語簡寫CDC,是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的下轄機關,主責國家現代化防疫體系。
目錄
沿革
- 1952年,依世界衛生組織專家來臺考察建議,國立臺灣大學熱帶醫學研究所與「臺灣省衛生試驗所」合併成立「臺灣省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負責血清疫苗的研製供應。[1]
- 1971年3月17日,「內政部衛生司」升格為「行政院衛生署」,並設置「防疫處」負責傳染病防治政策規劃。
- 1975年7月1日,臺灣省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與臺灣省傳染病研究所合併成立「行政院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負責傳染病檢驗及相關研究發展。[2]
- 1989年7月1日,分布於臺灣本島北、中、南、東及離島,專職國際及國內傳染病檢疫工作的10個檢疫所(含2分所),合併為「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
- 1995年7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行政院衛生署衛生人員訓練中心、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合署辦公大樓落成啟用,地址為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喻台生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及監造,萬利營造承造。
- 1999年7月1日,為因應傳染病型態變遷、整合防疫資源、建構防疫體系,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3](1999年2月3日總統令公布),行政院衛生署防疫處、行政院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合併成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局本部設於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2013年6月19日,總統令公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同年7月23日,隨行政院衛生署改組升格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改組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組織
- 署長
- 副署長(2人)
- 主任秘書
- 副署長(2人)
內部單位
- 業務單位
- 企劃組
- 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組
- 急性傳染病組
- 慢性傳染病組
- 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 檢疫組
- 疫情中心
-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 行政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
- 資訊室
- 任務編組
- 公共關係室
- 預防醫學辦公室
- 過去任務編組
- 戰情室(已撤裁)
各區域管制中心及轄區
- 臺北區管制中心: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連江縣、金門縣
- 北區管制中心: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 中區管制中心: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南區管制中心: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
- 高屏區管制中心: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 東區管制中心:花蓮縣、臺東縣、綠島、蘭嶼
臨時機構
- 國家衛生指揮中心(National Health Command Center, NHCC),結合國家衛生指揮中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簡稱CECC)、生物病原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反生物恐怖攻擊指揮中心及中央緊急醫療災難應變中心等功能,共同架構完整的防災啟動機制。
- 國家衛生指揮中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簡稱CECC),為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家衛生指揮中心(National Health Command Center, NHCC)轄下的非常設三級機關,負責疫情監測、防疫應變政策之制訂及推動等疫情防治必要措施。
參考文獻
-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沿革與成果.2014-04-30
-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百年榮耀‧世紀傳承:台灣百年公立疫苗製造史.1909-2014大事記
-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
- ↑ 組織與職掌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