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
九二一重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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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简称九二一重建会,是中华民国行政院为推动921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于2000年成立、2006年裁撤之委员会,成立宗旨在于推动灾区公共建设、产业重建、生活重建及社区重建等工作。
目录
沿革
2000年2月3日总统李登辉公布《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第五条明定行政院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负责震灾重建之协调、审核、决策、推动及监督事宜,第七十五条明定施行期间自生效日起算五年。行政院依据《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设置行政院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2000年6月1日于南投县中兴新村正式成立,总统陈水扁亲自莅临揭牌仪式。[1]2004年12月24日,立法院第5届第6会期第15次会议通过《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施行期间延长一年,施行期限2006年2月4日。2006年2月4日,《九二一震灾重建暂行条例》施行期满当然废止,九二一重建会随之结束。
主要业务
行政院九二一震灾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之主要业务为统筹受理震灾后重建事宜,建立单一窗口作业、派遣人员前往灾区县市政府参与县市政府召开的重建会议,并且巡回灾区收件,处理各项重建资讯。
组织
- 企画处
- 计画科
- 协调联络科
- 法制科
- 大地工程处
- 水土保持科
- 环境保护科
- 水利工程科
- 产业振兴处
- 工商业振兴科
- 服务业振兴科(含旅游观光业)
- 农业振兴科
- 生活重建处
- 公共建设处
- 住宅社区组
- 行政处
- 巡回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