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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嶺縣人民政府

蕉嶺縣人民政府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1]設立,蕉嶺縣人民政府是蕉嶺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蕉嶺縣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

蕉嶺縣人民政府對蕉嶺縣人民代表大會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蕉嶺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蕉嶺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目錄

歷史沿革

蕉嶺縣舊稱鎮平縣。

春秋戰國時屬「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發兵平南越,設南海郡,蕉嶺地屬南海郡龍川縣。 漢高后呂雉五年〈公元前183年),分龍川縣為龍川、揭陽兩縣,蕉嶺地屬揭陽縣

三國吳〈222一280),蕉嶺地屬東官郡[2],仍屬揭陽縣。

晉太康元年〈280〉,改東官郡為義安郡,仍屬揭陽縣。

東晉咸和六年〈331〉,蕉嶺地屬義安郡之海陽縣。

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陽縣為海陽、程鄉兩縣,蕉嶺地屬程鄉縣。

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557〉,設潮州,以程鄉、海陽、潮陽屬之。

五代南漢乾和三年〈94〉,置敬州,領程鄉縣。

宋太祖開寶四年〈970〉,改敬州為梅州,蕉嶺地屬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廢梅州路,復稱程鄉縣,隸屬潮州府。

嘉靖四十三年〈1560〉,析程鄉之義化、長田、石窟、石正等都,興寧割大信一里, 附義田都,合設平遠縣,隸潮州。蕉嶺之置城地址古懷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屬平遠縣地。

明崇禎六年(1633),本縣鄉賢賴其肖上書明朝當局,請置鎮平縣。兩廣總督熊文燦採納呈文,作《建城疏》,奏准析平遠之石窟都和程鄉之松源、龜漿二都,設置鎮平縣, 隸屬潮州。

雍正十一年〈1733〉,升程鄉為嘉應州,領平遠、鎮平、興寧、長樂四縣,一州領四縣之嘉應五屬始告產生。

嘉慶十二年〈1807〉,大吏奏申嘉應州為嘉應府。十七年〈1812〉,仍改為州,是為嘉應州鎮平縣。

民國元年〈1912〉,中華民國成立後,廢嘉應州,鎮平縣隸屬廣東省直轄。

民國3年〈1914〉因河南省已先有「鎮平縣」,廣東之鎮平縣易名為蕉嶺縣。

1949年5月14日,蕉嶺縣解放。6月,蕉嶺縣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隸屬興梅專區

1952年,撤銷興梅專區,蕉嶺縣隸屬粵東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嶺與平遠合縣,稱蕉平縣。

1954年3月,蕉平分縣,仍稱蕉嶺縣。 1956年2月,成立汕頭專署,撤銷粵東行署。蕉嶺縣改隸屬汕頭專區

1958年12月,蕉嶺與梅縣合併,稱梅縣。

1961年3月,蕉梅分縣,恢復蕉嶺縣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縣專區從汕頭專區分出,成立梅縣地區,蕉嶺縣隸屬於梅縣地區。

1988年春,撤銷梅縣地區,成立梅州市,蕉嶺縣隸屬梅州市管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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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