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田县
莆田县隶属于福建省莆田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陆域总面积1839.54平方千米,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截至2000年,莆田县总人口为142.85万人。
莆田县自唐武德五年(622年)正式置县,唐代先后属丰州、武荣州、清源郡(治所均在泉州),宋代先属清源郡、平海军;置兴化军后至清末,一直是兴化军、州、路、府的属县;民国初期,撤销兴化府后,先后属南路道、厦门道、兴泉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专区、闽侯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 截至2002年初,莆田县辖23镇、3乡。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莆田县,设立荔城区、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涵江区管辖。
1990年,莆田县地区生产总值34.79亿元,财政收入8779万元,县财政上解1887.9万元。[1]
目录
历史沿革
约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此活动。
莆田在西周时期及其之前(前771年及其之前)属七闽之地。战国中期,为闽越领地。秦时属闽中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198年),承认勾践后裔无诸为闽越王,继续领闽中地,莆田为其属地。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莆田地属东越。
东汉献帝建安初年(196年),在在冶县南部都尉下设侯官、南平、汉兴、建安、建平五县,莆田地属侯官县。
三国时期,莆田属吴国。景帝永安三年(260年),撤南部都尉改置建安郡,郡治在建安(今建瓯县),领东安、昭武、侯官等九县,莆田地属建安郡侯官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二郡。莆田地属晋安郡侯官县。
南朝,宋至齐(420~501年),莆田地属晋安郡晋安县。
梁天监元年(510年),析晋安郡置梁安郡,莆田地属梁安郡。普通六年(525年),扬州分出五郡,设东扬州,莆田地属东扬州梁安郡。
陈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州治在今福州),领晋安、建安、南安三郡。莆田地属闽州南安郡。光大元年(567年),改闽州为丰州(州治仍在今闽侯),莆田地属丰州南安郡,不久郡废。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年),析南安郡东部地置莆田县,县治在延陵里。
隋开皇九年(589年),平陈,改丰州为泉州(州治仍在今闽侯),复置莆田县属之。大业十二年(616年),陈迈领泉南兵马镇莆田,陈自任莆田县令。
唐武德五年(622年),平定闽中地,析南安县另置丰州(今南安),复置莆田县,属丰州,不久丰州废并回泉州。圣历二年(699年),复置并改丰州为武荣州(州治在今南安),析莆田西部地置清源县(后改名仙游县),莆田、清源两县同属武荣州。昭宗景福二年(893年)王潮、王审知兄弟攻占福州,并逐渐据有福建全地,王潮被授职为福建观察使,莆田县属之。
闽国开平元年(909年),王审知受封为闽王。王审知,提倡节俭,减轻赋役,以保境息民为立国方针,奖励通商。莆田县属之。天成元年十月(927年),王审知长子王延翰称大闽国王。莆田县属之。龙启元年(933年),王审知次子延钧在福州称帝,国号闽,莆田县属之。
五代闽永隆五年(943年),延钧弟延政在建州称帝,国号殷,莆田县为其所属。
后汉干佑二年(949年),南唐改泉州称清源军,莆田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任陈洪进为平海军节度使,莆田县隶平海军。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太宗赵光义诏即游洋镇(兴泰、福兴、浔阳、兴建四里)加以百丈镇(崇仁、安仁二里)共六里,及析泉州莆田县紫仁、广业二里,仙游县来苏里,福州永福县永泰东、西二里,与福清县清源东、中、西三里总一十四里,置兴化县及太平军(县级),县治在兴泰里。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太宗诏升太平军为兴化军(同下州),兴化县为附郭,与泉州分置,始正体统,齐于列郡。并析泉州莆田县、仙游县及德化县九座山区(西苑乡)归兴化军管辖。诏析莆田县唐安乡光贤里、苏田里、安香里归福清县文秀乡(万安乡),作为福清县划出长乐西乡清源东、中、西三里归兴化县长乐乡的补偿。嘉佑年,福清县界自蒜岭南移至龙津渡。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兴化军治自兴化县兴泰里迁往莆田县延陵里(荔城镇古谯楼一带)。首任兴化知军兼领兴化知县段鹏以游洋古邑转输不便,请移军治于莆田县城。莆田县为附郭,兴化县为支邑。景炎二年(1277年),兴化军城失而复得,端宗诏改兴化军为兴安州,莆田县隶属兴安州。次年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兴化路隶福建行中书省,莆田县隶属仍旧。莆田城区及其附郭划四厢为录事司,与县分治。至正二十年(1360年),置兴化路分省,简称兴化路分省,莆田县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兴化路置兴化府,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废录事司,以四厢并入莆田县、并置兴化卫、平海卫。正统十三年(1448年),撤销兴化县,以武化、长乐二乡的六个里并为广业里,划归莆田县。
清朝,莆田县隶属兴泉道和兴泉永道,清代朝廷《圣祖实录》卷三十三、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康熙九年(1670年)复置兴泉道,辖兴化府、泉州府,道治驻兴化府,道台先在莆田,后迁泉州,再迁厦门。雍正五年(1727年),兴泉道衙门移驻厦门。雍正十二年,增划永春直隶州归兴泉道,并改称兴泉永道。统辖兴化府(今莆田、仙游一市二县)、泉州府(今安溪、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惠安、同安)以及永春州(今永春、德化、大田3个县)两府一州的军政要务。管辖兴化府(莆田),泉州府和永春州(永春,德化,大田)。
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府建制,福建设省、道、县三级地方政权。全省划分为东路、西路、南路、北路四道,莆田县属南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东、西、南、北四道分别改为闽海、汀漳、厦门、建安四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月23日,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划福建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四省和福州特别市。旋改四省称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莆田县隶兴泉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十九路军"闽变"失败,国民政府恢复统治。划福建省为10个行政督察区,7月,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莆田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及省辖福州市,莆田县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5年12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改称莆田县人民委员会,仍隶属晋江专署。
1967年6月30日,晋江专署改为晋江专区,莆田县属其管辖。
1970年2月,莆田县由晋江专区划入闽侯专区;同时闽侯专区革委会迁入莆田县城厢,改为莆田专区。
1971年7月,莆田专区改为莆田地区,莆田县属其管辖。
1983年9月9日,撤销莆田地区,设立地级莆田市,莆田县属其管辖;同时析城厢、涵江2镇设城厢区和涵江区。
2002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决定:一、同意撤销莆田县。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莆田市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莆田市涵江区管辖。二、设立莆田市荔城区,将城厢区荔城街道的文献、凤山、长寿、英龙、梅峰5个居委会,城南乡的镇海、阔口、新溪、步云、埭里、古山6个村,城郊乡的长丰、七步、濠浦、南郊、莘郊、荔浦、陡门、张镇、西洙、东阳、拱辰、畅林12个村,以及原莆田县的西天尾、新度、黄石、北高4个镇划归荔城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县巷。三、设立莆田市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笏石、东庄、忠门、东埔、湄洲、东峤、埭头、平海、南日9个镇和山亭、月塘2个乡划归秀屿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笏石镇。[2]
区划沿革
莆田建县到唐末,境内行政区划无考。
宋嘉佑八年至宋末(1063~1279年),莆田县设6个乡,下辖34个里。
元代,以路治所在地城区及近郊划为四厢,置录事司,与县分治。
明代,废录事司,四厢地归莆田县管辖,改宋代的6个乡为7个区,把保丰里、丰成里并入常泰里,里下设图。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莆田县划为7区、31里、294图。
永乐元年(1403年),莆田县缩减2里89图,计领7区、29里、205图。
正统十三年(1448年),撤兴化县,以其东部武化乡的崇仁里、安仁里和长乐乡的清源东里、中里、西里并入广业里,划归莆田县,附于7区。
弘治时期(1488~1505年),莆田县划分为7区、30里、205图。
民国二年(1913年),莆田县划分为城厢、涵江、黄石、江口、华亭、常泰、广业、笏石、忠门、平海10个区。
民国七年(1918年),析华亭区增设岩头区(今灵川镇),共为11个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莆田县划为8区、15镇、271乡、1123附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公布《县自治法》,规定县、乡镇、闾邻3级建制,以10户为邻、10邻为闾、10闾以上为乡镇。县治所在地划为若干区,区与乡镇同级。同年5月,实行保甲制度。以10~15户为甲,10~15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联保。乡镇联保设联保主任,办公机关称保长联合办公处。莆田县编为90联保,辖900余保。联保属镇或区管辖,镇、区属县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根据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各县各区设署办法施行细则》,区公所改称区署,莆田县共设4个区署,其等级为:第一区(乙级),第二区(乙级),第三区(丙级),第四区(丙级)。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莆田县行政区划分为6区,87乡镇联保,共824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发《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新县制,联保名称撤销,复称乡镇,整编保甲,莆田县设6区、4镇、45乡、540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省划南日岛归莆田县,设第七区,辖东山、西山二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县政府分区设署实施办法》,莆田县设4个区署和五个县政府直辖乡镇。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撤销区建制,莆田县所辖乡镇进行调整,设2镇、30乡、394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析埭头镇为埭头、武盛2乡。莆田县计设21个乡镇、辖386保、5716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各县设置区署办法》和《福建省各县政府区署组织规程》,县政府在新县、前下(今东峤镇)两地设区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1日,莆田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完成支援前线等任务暂时保持原有的保甲组织。9月,莆田县划为13个区,395个保。
1950年10月,废除保甲组织,莆田县重新划分为2镇、16区,下辖378乡(街)。
1952年8月,莆田县土地改革完成后,行政区划调整为24区,21街、369乡。
1954年7月,莆田县仍分为24个区,但部分地区行政区划变动,原辖390乡(街)并为350乡(街)。
1955年5月,县辖乡(街)又经调整,增为378个。同年10月,又从第二十二区划出平海乡成立平海镇。计为24区、1镇、378乡(街)。
1956年6月,为适应农业生产合作化需要,莆田县重新调整为3个镇(下辖7街)、11个区(下辖151个乡)。
1957年12月,撤区建乡,莆田县划为3镇,辖17个街、48乡,辖495个高级农(渔)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建立人民公社,撤销乡(镇)组织,实行政社合一,莆田县划为12个人民公社,下辖383个生产大队,公社下分片设立管理区。
1961年6月,又调整行政区划,县下设区,形成县、区、公社、生产大队四级管理体制。莆田县划为12个区公所,下辖10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669个生产大队。
1980年12月,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城厢、涵江2个镇人民政府和2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撤销莆田地区、设立莆田市。莆田县划出城厢镇、城郊公社,建立城厢区,划出涵江镇、涵江公社建立涵江区,2区直属莆田市管辖。
1984年10月,实行政社分开体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县、乡(镇)、村(街)三级建制。2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同年11月,黄石、笏石改为镇建制。
1985年5月,江口、梧塘、华亭3乡改为镇建制。
1986年12月,西天尾、埭头2乡改为镇建制。
1988年10月,白沙、灵川、忠门3乡改为镇建制,东庄乡改为秀屿镇。
1990年12月,莆田县下辖11镇、11乡、13居委会、488村委会。
区划详情
截至2002年初莆田县撤销前,莆田县下辖23个镇、3个乡:常太镇、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江口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北高镇、笏石镇、东庄镇、忠门镇、东埔镇、湄洲镇、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南日镇、大洋乡、山亭乡、月塘乡。[3]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莆田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介于东经118°49′~119°39′,北纬24°59′~25°46′之间,东南濒海,北连永泰县,东北与福清市毗邻,西与仙游县接壤,全县陆域总面积1839.54平方千米。
地层
莆田县处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的东部沉降带,地层多由火成岩构成,其中花岗岩、流纹岩分布较为普遍。沿海丘陵至平原周围都属于花岗岩侵入地带,即从埭头、笏石、黄石至壶公山南之东汾、灵川和木兰溪畔的华亭、濑溪,更向东北延至西天尾、梧塘一带。中部至北部山区,属于火山岩地带。
地质构造
莆田县位于长乐-南澳断裂带与漳平-仙游东西向构造的交汇处,是亚欧板块东南部大陆边缘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地构造单元西北部属闽东燕山断坳带的福鼎云霄断陷带,东部沿海属闽东南沿海变质带,按地质力学观点属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早期形成漳平-仙游东西向断裂带横贯莆田中部,抵达湄洲湾顶。
地形地貌
莆田县背依戴云山脉,面对台湾海峡,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呈阶梯状下降。北部和西部山岭纵横,层峦叠嶂,向东南延伸。东部的中间地带为平原,再连低丘顺展到海。东南丘陵突出海外,且开口形成许多半岛,平原和港湾。以"区内地貌类型组合的相似性和区间地貌类型组合的差异性"为原则并以地貌形态类型的分布界线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农业生产特征等,境内可划分为山区、平原、沿海三个地貌区。
气候
莆田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终年温和,四季长青,霜期极短,冰雪罕见,湿润多雨。
春季(3~5月),为冬季风向夏季风过渡的季节。冷暖气流交绥,天气反复无常。暮春,夏季风势力大增,与北方冷空气交绥,加上地形影响,常造成连绵的大面积降雨,雨量稍大,为梅雨阶段。
夏季(6~8月),盛行偏南气流,天气多晴,温高湿大,日照充足,局部地区,特别是内山区,午后常出现热雷雨,并伴短暂大风。时有热带气旋影响,当强台风正面袭击莆田时,狂风暴雨俱来,常造成风灾和洪涝,并引发风暴潮。无热带气旋影响时,正值副热带高气压控制,常出现晴朗干热天气,沿海出现夏旱。
秋季(9~11月)是夏季风向冬季风转换的过渡期,冷空气影响日见增强,风速较大,降水显著减少,天高云淡,日照较多,气温适中。
冬季(12月~2月),由于受到内陆来的寒燥气流的影响,盛行东北风,天气稳定,气温低,雨水少,湿度小。每当冷空气南下时,常出现阴雨天气,雨量不大,沿海伴有大风。当寒潮侵袭时,可引起剧烈降温,内陆山区往往出现霜冻和降雪天气。
日照
莆田县境内平均年太阳辐射量达109.10千卡/平方厘米,7月份最多,达13.81千卡/平方厘米,2月份最少,5.95千卡/平方厘米左右,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995.9小时,年均日照率45%。
气温
莆田县终年气温适中,各地年平均气温在16~22℃。中部平原地区,年平均气温>20℃;东南沿海地区,受海洋调节,年平均气温略低于中部平原地区,各地约在≤20℃。北部和西北部内陆山区,由于地势较高,离海稍远,年平均气温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降低,年平均气温在16~19℃。境内无霜期长,且由西北内陆向东南沿海递增,沿海前沁从未出现过霜,城关年平均无霜期348天,沿海地区和中部平原无霜期一般年份340~350天;西部、北部山区一般年无霜期300~330天。
灾害性天气
莆田县各地灾害性天气种类繁多,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寒害、台风、大风、龙卷风、冰雹和雷击等。
水文
河流
莆田县内河流属山地性河流,受地形和气候影响,其主要特点是:水量丰富,水位季节变化大,流程短,多独流入海,上下游河床坡度差别大,上游水流急,下游受海潮顶托影响。流域总面积1975平方千米。流域面积在50~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5条;100~5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条,500~2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条。主要的河流有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河流都顺西北向东南倾斜的地势,自西向东流入海中,但其上游支流则各以地势趋向,多南北流或由西南向东北或自西北向东南流。
潮汐
莆田县倚山临海,海潮属于来复流潮型(或称半日潮型),每昼夜有二次高潮和低潮。年高潮位出现于农历八月或九月(俗称八月灶公水,九月翻江水)。月高潮有二次,出现于每月初三和十八日(俗称初三前,十八后)。1957年9月24日24时,江口海潮水位高达罗零7.2米,至25日12时,水位高至罗零7.8米,超过警戒水位罗零6.5米,比同年8月最高水位6.49米,增加1.31米,较1956年同期最高水位7.25米,增加5.5分米,为1990年前最高纪录。
土壤
根据第二次全县土壤普查(1979年9月至1981年6月),莆田县土壤类型分为8个土类,20个亚类,40个土属,47个土种。其中,自然土壤分为9个亚类,20个土属,耕作土壤分为10个亚类,20个土属,47个土种。
莆田县共8个土壤类型:砖红壤性红壤,红壤,黄壤,紫色土,冲积土,滨海风沙土,盐土,水稻土。
自然资源
地表水
根据1980年农业区划,对莆田县地表水资源进行调查,莆田全县地表水枯水年为9.2亿立方米,平水年为15.8亿立方米,丰水年为25亿立方米。每平方千米产水量,枯水年47万立方米,平水年80万立方米,丰水年127万立方米。每人平均占有地表水资源1100立方米。如果加上仙游县流到莆田县的剩余水量5亿多立方米(枯水年),则每人平均占有地表水资源1700立方米,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数。
地下水
莆田县地下水资源补给量每年1.78亿立方米,调节量每年为1.28亿立方米,储存量为1.19亿立方米,可开采量每年为0.21亿立方米。南日、埭头地下水均由降雨下渗补给,年补给内陆山区20~3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而沿海低丘平原只有9~1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岛屿更少。莆田全县均属贫水区。北部地表水丰富,不需开发地下水,东南沿海突出部及海岛缺水区,地下水贫乏,每年可开采量约0.1亿立方米,有部分地区纯属粘土淤泥而无含水砂层,或处于分水岭,难以开采利用。
土地资源
土地类型
莆田县的土地类型有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滩涂。山区以低山为主,次为中山,丘陵和山间谷盆;平原区以平原为主,次为台地;沿海以台地为主,次为丘陵、滩涂等。
耕地面积
1949年,莆田县耕地面积74.77万亩,人均(按总人口)占地面积1.08亩。
1956年,莆田县耕地面积76.72万亩,比1949年增加1.95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89亩。
1959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63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72亩。
1978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6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6亩,比福建省人均0.77亩,少0.31亩。
1983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15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24亩。
1985年,莆田县耕地面积56.23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29亩。
1990年,莆田县耕地面积54.72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364亩。
生物资源
植物资源
据不完全调查,莆田县维管束植物至少在1800种以上,隶属190多科,800多属,其中:木本植物700多种,隶属90多科,290多属。木本植物中,裸子植物主要树种35种,隶属9科,21属;被子植物,主要树种有221种,隶属57科,117属。
常绿阔叶乔木:常见树种有栲属、青岗栎属、栎属、木荷属、阔楠属、樟属、冬青属、杜英属、榕属、橄榄属、柚属、桔属、柑属、荔枝属、龙眼属,枇杷属、相思树属、木麻黄属等。
落叶阔叶乔木:常见树种有枫树属、栗属、柿属、乌桕属、合欢属、楝属、柳属、油柚属、朴树属、槭树属、椴属等。
针叶:常见树种有杉属、松属、柏属、建柏属、柳杉属等。
竹类:常见有毛竹、篓竹、刺竹、青皮竹等。
灌木:常见有山胡椒属、石楠属、乌饭属、木属、桃金娘属、杜属、黄端木属、黄檀属、山茶属、山油麻属、胡枝子属、野茉、紫金牛属、山矾属、紫珠属、金樱属、英属、柃木属、鼠李属、卫茅属、野桐属、山毛榉属、木槿属、馒头果属、盐肤木属等。
藤本攀缘植物:有葡萄属、铁线莲属、木通属、五味子属、蔷薇属、悬钩子属、清风藤属、爬山虎属、菝葜属等。
草本植物:有禾本科、菊科、莎草科、百合科、报春花科、蓼科、十字花科、豆科、堇菜科等。
动物资源
兽类:有虎、野猪、豪猪、山麂、狼、豺、山羊、水獭、松鼠、田鼠、竹鼬、家鼠、鼹鼠、穿山甲、狐、豹、狸、雪兔、山猫、獐、山狗、刺猬、黄鼬。其中:穿山甲、水獭、豹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雪兔、山羊属三级保护动物。
鸟类:有画眉、麻雀、伯劳、啄木鸟、竹鸡、白头翁、鹧鸪、相思鸟、布谷鸟、八哥、百舌、猫头鹰、锦鸡、黄莺、喜鹊、斑鸠、鸽、鹰、老鹞、燕、长白颈长尾雉、杜鹃、斑鸡、雉、欧、海鸥、鹌鹑、鸲鹆、啄木鸟、郭公鸟、野鸡、野鸭、田鸡、白鹭、钓鱼翁、水凫、鸬鹚、乌鸦、雁等,其中长颈长尾雉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昆虫类:有木毒蛾、鸟栖毒蛾、松尖青蛾、松球果螟、油茶毒蛾、侧柏毒蛾、舞毒蛾、苹果枯叶蛾、癞皮蛾、大螟、小地老虎、油桐袋蛾、油桐尺蠖、潜叶蛾、竹斑蛾、油茶蚊梗虫、金龟子、蝴蝶、油茶天牛、竹虎天牛、星天牛、桑天牛、竹笋象、樟叶蜂、荔枝蝽象、油茶盾蝽、吹绵蚧、长白蚧、蝉、竹蝗、蝼蛄、木虻、虻、跳蚤、蠹鱼、蟑螂、蟋蟀、蚁、蚊、萤、蝇、苍蝇、白蚁、蜜蜂、蜻蜓等。
两栖爬行类:有龟、鳖、蛙、水鸡、青蛙、牛蛙、癞蛤蟆、蛇、蜈蚣、蚯蚓、壁虎、蝙蝠、蜘蛛等。
鱼类和水生哺乳类:有拟北须鲸、中华白海豚、黄鱼、带鱼、马鲛、鳀鳁、鳀鮕、三角鱼、石斑鱼、鳘鱼、鲥鱼、子鱼、𩽾鱼、比目鱼、鲳鱼、鲨鱼、丁香鱼、银鱼、凤尾鱼、青鳞、赤棕、鳗鱼、鲢鱼、鳙鱼、鲫鱼、鲤鱼、河豚、泥鳅、虾、龙虾、毛虾、虾米等。其中拟北须鲸和中华白海豚是湄洲湾现存的福建特有、世界珍稀的鲸类资源。
贝壳类:有蛏、蚬、状元蚬(桃花蚬)、乌蚬、牡蛎、蚶、蚌、扇贝、蛤、花螺、梭尾螺、油螺、麦螺、塔螺、海螺、石砝、田螺、蟹、蠘、鲎等。
软体类:有墨鱼、鱿鱼、章鱼、锁管、土婆、蛇、水蛭。
矿产资源
莆田县的矿产资源有铁砂、赤铁矿、磁铁矿、镜铁矿、褐铁矿、黄铁矿、黄铜矿、锰矿、钨矿、铀矿、铅锌矿、银矿、钼矿、花岗岩、高岭土、石英砂、硅线石和蛇纹石等。
人口
宋代只记载兴化军户口,莆田县人口没有单列。
元代,只记载兴化路户口,莆田县人口没有单列。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莆田县有51151户;景泰三年(1452年),莆田县有36009户,182419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莆田县有25851户,147316人。
清道光九年(1829年),莆田县有84263户,394997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莆田县有91934户,663870人。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771158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021461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509751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438040人。
截至2000年,莆田县总人口为142.85万人。
经济
综述
1990年,莆田县地区生产总值34.79亿元,财政收入8779万元,县财政上解1887.9万元。
财税收入
民国以前,莆田县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制,县财政开支由中央核定,坐扣部分税收留用。税种、税率由中央统一制定,税收以田赋为主,还有盐税、酒税、商税、关税等等。清代后期,允许地方自辟财源,县内各项捐税、摊派不断增加。
民国初期,莆田县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主要财源仍由中央控制,县无独立预算,县财政经费靠省供给。民国五年(1916年)后,军阀割据,驻军把持税收,扩充势力,筹集军饷,随意收捐派公债。财政收入有田赋、盐税、关税、厘金和杂税,财政支出有政费、保安警察费、教育费和公益费等。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立县财务委员会,并试办年度预算。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后,莆田县作为独立的"自治财政",一切收支自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取消县自治财政,调整国税、县税收入范围和分成比例。
建国后,莆田县废止地方性的一切苛捐杂税,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政策,整顿财政,减轻人民负担,同时努力促产增收,迅速发展国民经济,1953年,开始独立的一级预算,财政收入以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入和农业税收入为主,财政支出以文教科卫、行政管理、农林水事业、支援农业、抚恤救济等费用为主。至1990年,预算内总收入94469.76万元,各项税收81019.5万元(工商税收68326.5万元,农业税收12693.03万元),占总收入的85.76%。预算内总支出78077.5万元,其中文教科卫费用36270.24万元、占46.45%,行政管理费用10576.59万元,占13.55%,农林水事业费用7143.38万元、占9.15%,支援农业费用3995.11万元、占15.12%,抚恤救济费用4653.42万元,占5.96%。
第一产业
农业
1990年,莆田县农业总产值35215万元,比1949年增长322.49%;耕地复种指数为258%,比1949年增长101%;早稻亩产416公斤,比1949年增长197.14%;晚稻亩产348.5公斤,比1949年增长231.9%;甘薯亩产313.5公斤,比1949年增长109%;小麦亩产178.5公斤,比1949年增长257%;甘蔗亩产4543.5公斤,比1949年增长46.45%;水果总产量1.239万吨,比1949年增长53.56%。
畜牧业
1990年,莆田县畜牧业年产值903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06%;年出栏肉猪316356头,肉羊71332头,肉禽2001628只,肉兔11192只,肉牛50头及肉用马、驴、骡5头。年总产肉类31184吨,鲜蛋11692.15吨,鲜奶4347.2吨。并建成畜禽"三苗"(猪苗、禽苗、奶牛苗)基地。年产瘦肉型杂种猪苗70多万头,其中30多万头销往闽南、闽东、福州等地区及广东省一些市、县,地方良种禽苗8100多万羽,80%远销两广、两湖、海南、江西、四川、云贵、新疆及内蒙等十多个省(市、区)。杂种奶牛苗1000多头,其中一半销往省内外。
渔业
1990年,莆田县海水养殖面积95950亩,年产量38683吨,淡水养殖面积31457亩,年产量4426吨,是年,莆田县水产品总产量67957吨。莆田县已初步形成捕捞、养殖齐头并进,名、优、特养殖品种一起上,产、供、销一条龙的渔业生产格局。
第二产业
1990年,莆田县工业产值89160.9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2.11%,其中全民企业40037.7万元,集体企业15281万元,"三资"企业33842.2万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44.9%,17.14%和37.96%。年出口产值44508.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9.9%。主要产品产量:发电量5167.45万千瓦时,合成氨15116吨、碳酸氢铵65385吨,日用玻璃3146吨,机制纸1143.68吨,原盐106274.27吨,食糖26052.7吨,罐头6442吨,啤酒25586.74吨,白酒2607.66吨,布鞋4410.24万双皮鞋254.58万双,服装91.41万件,摩托车蹄块267.76万片,自行车蹄块53.1万片,脱谷机2723台。优质品率为22.73%。
截至1990年,莆田县有工业企业233家,其中国营企业42家,集体企业174家,"三资"工业企业15家,全民与集体,集体与私人合营企业各1家。
第三产业
商业贸易
1990年,莆田县商业系统批发网点达42个,比1978年23个增长近一倍,批发总额8799万元,比1978年2974万元增加5825万元,专业批发人员260多人。
1990年,莆田县商业零售网点达7104处,从业人员10484人。其中国营商业网点仅239处,个体有证商贩3894处,占全县商业零售网点71.24%。全县商品零售总额40068万元。其中国营集体商业的零售总额25483万元,占78.4%。
1990年,莆田县共有"三资"企业82家,已投产40家,年工业产值3384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7.95%,出口创汇7210.6万美元。与此同时,发挥人才的优势,开展技术援外,组织劳务输出,1979~1990年,全县共派出援外人员403人。
金融业
莆田县金融业发达,民国以前,各主要集镇设有当铺、钱庄。民国时期,全国性的金融分支机构(除中央银行外),有省、县地方银行和私营银行、侨批局、角票局等。建国后,银行、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遍布全县各地。
货币流通始自唐初制钱,后有银两(明朝),银元、铜元(清朝)。至民国,银、铜元先后被纸币所代替。民国时期,除国家和地方银行外,先后有71家私营银行、角票局发行纸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政策,不再以银元为本位货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8月,"金圆券取代法币。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银元兑换券"取代"金圆券",同月,民国币制崩溃,商品交易以米和银元作媒介。建国后,以人民币为法定货币。
建国前,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很少,民间借贷普遍存在。建国后,金融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初期,主要是实行现金管理、吸收存款、建立金库,灵活调拨资金,实现现金收支平衡;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支持国营贸易,同时扶持私营工商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是大力发展储蓄和保险业务;支持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运用信贷杠杆,促进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时期,金融管理有所放松,信贷失控。1961年起,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即《银行工作六条》),金融工作回到正确轨道。"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事业处于混乱状态。1977年以后,整顿金融事业,改革金融体制,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在信贷资金上,大力支持工、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加强对"两户一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的扶持,发展商品经济。
交通运输
综述
西晋永嘉二年(308年)中州人大量入闽迁莆后,开辟了境内的道路,修建桥梁,经历代人不断的建造,县际道路和乡村通道纵横交织。
民国初年,陆路货运靠肩挑、畜驮,客运靠轿马。民国十三年(1924年)第一条公路(笏石一前沁)修建,继之福厦公路莆田段及其他5段公路的开筑;民国十四年(1925年)第一部汽车的出现和一些私人汽车运输企业的开办,改变了莆田陆路交通运输的落后状态。抗日期间,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进犯,毁坏公路,使汽车运输业停滞不前。抗战胜利后虽有所恢复,却进展缓慢。
莆田水路交通开发较早。宋代,海上运输兴盛,航线除达国内沿海各埠,还通印尼、朝鲜、日本、阿拉伯等国;木兰溪及下游干渠素为"内河运输的动脉"。至建国后因陆路运输不断发展而被逐步所取代。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省令莆田县在涵江黄霞村修建飞机场,占地面积数百亩。机场开建后,并未使用而废。
建国后,人民政府致力于公路建设,大办乡村公路和山区公路。莆田县公路里程数由建国初的45千米发展到1990年的753.75千米。境内国道福厦线横贯东西,省道五秀线贯穿南北,与8条县道、107条村道和三江口、秀屿港构成一个错综交织的水陆交通网络。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1949年莆田县百平方千米拥有公路2.4千米;水陆年货运总量10.92万吨,货运周转量591.86万吨千米;年客运总量4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05万人千米。1990年莆田县百平方千米拥有公路41千米,交通部门运输总值达10555万元;年货运量56.7万吨,货运周转量5596.7万吨千米;年客运量243.9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6166.7万人千米。
公路
莆田县境内有国道324线、省道五秀线、涵沧线、县道笏平线等公路。
截至1990年,莆田县公路里程683.3千米,其中干线公路155.91千米、县乡公路527.34千米,晴雨通车的里程691.4千米,路旁绿化里程213.99千米.永久性公路桥梁206座,总长5147.72米。
航运
宋代前,莆田县境内有迎仙渡、温泉口渡、白湖渡、南湖渡、莆阳(濑溪)渡。宋绍兴年间设有三江口渡、小屿渡等。
明代,莆田县境内官渡有:渔沧溪渡(在今东圳水库区)、小屿渡(小屿-惠安沙格,后改为民渡)。民渡有:萩芦溪渡、郑坂渡(在今新度镇)、西沟尾渡(清江-西沫)、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新浦-遮浪)。
清代,莆田县境内主要渡口有郑坂渡、西沟尾渡(清浦-南箕)、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三江口-海滨)、小屿渡(小屿-肖厝)等。
1960年间,莆田县有樟林至霞皋、西许至华亭、东圳至枫叶塘、华亭至万坂、西沫至西施、西洙至昭灵、吴江至蔡埭、企溪至埔头等内河渡口10个,渡船22只。海道渡口有码头至郑坂、后卓沟至郑坂、南箕至清江、江边至西洪、陈桥至西利、西洙至西利、镇前至下江头、新埔至海滨(即三江口渡)、石头至东蔡等9个,渡船30只。
截至1990年,莆田县境内有内河及海道的渡口17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莆田县学校教育始见于南北朝。梁陈间,荥阳郑露偕弟庄、淑自永泰来莆田南湖,构书堂以诗书课子弟。唐代,书堂渐兴。开元问(713~741年)始有官学。宋代立军学,兴书院。元代禁私学,始见社学。明代社学大盛。历代相沿,称"十室九书堂","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由是,科甲鼎盛,称为文献名邦。清代私塾兴,新学继起。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近代教育应运而生。至宣统三年(1911年),莆田县有学堂32所,职业培道所3所,蒙养堂2所,育婴堂3所,盲人院1所。
民国初,学堂改称学校。之后,教育遂分为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管理日趋完善,初步形成现代教育结构。但当时政局动荡,经费困难,且学校偏多置于城镇,教育事业进展缓慢。至1949年,县内中小学305所,在校学生数35453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仅512.7人。
建国后,中共莆田县委员会、莆田县人民政府注重发展教育事业,学校面向工农群众,人民办学热情高涨,教学方法日益改进。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逐年增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学前教育自成体系。同时,学校注重教学方法研究,提高教育质量。60年代,莆田县教育成绩居全省前茅,成为福建省"高考红旗县"。1965年县内有学校1291所,为1949年的4.2倍,在校学生逾23.87万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在校学生2301人,为1949年的4.5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学校教学秩序屡受冲击。
1978年后,教育围绕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改革,普及初等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办学。于是,教育结构渐趋合理,办学条件日臻完善,教学手段益向现代化发展。80年代,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涌起,尊师重教风气盛行。莆田县相继获"福建省集资办学先进县"、"福建省幼儿教育先进县"称号。1990年,莆田县有学校1140所(城厢区、涵江区所辖学校自1984年析出),在校学生270015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87人;拥有教师13568人,为1949年的10.29倍。3~6岁幼儿入学率39.28%,其中6岁幼儿入园率为9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7.8%,在校小学生巩固率98.17%,毕业率96.5%,升学率65%。初中毕业生10476人,升学率34.2%。普通高中毕业生1824人,升入大、中专院校的比率为58%,15~40岁少青壮年人非文盲率92.4%。
1949~1990年,莆田县有4名教师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4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高中毕业生考入高等院校的计18421人,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的计2.35万人。
科学技术
莆田人民开展科技活动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便有烧制印花刻纹陶器。唐以前栽培果、茶。唐宋时,建四大陂,开发水利,推广种粮;创"日晒法"制盐技术;蔡襄撰写《荔枝谱》《茶录》;郑樵研究天文地理、草木虫鱼,反对五行灾异的科学观点。元代,陈绍叔制造"天球仪"观测天体,并撰写《历代纪年》《竟辰》《择日》等书。元末明初,名医方炯编著《杏林肘后方》《伤寒书》《脉理精微》等医书,流传至今。科技推进了生产发展,县内陶瓷、制糖、丝织和茶果加工的工艺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远销日本、朝鲜、东南亚和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
民国时期,在县农林场开展稻作比较试验、小麦种子地方比较试验、绿肥作物示范试验,以及水稻南特号育种、棉花育苗、蔬菜育种、甘薯栽培、新树育苗等试验。部分成果曾向群众推广。
建国后,科技发展较快。县先后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各专业、学科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亦相继成立。科技活动从科技界扩大到群众。新式农具推广、技术革新、品种改良等广为群众所接受。"文化大革命"期间,科技活动处于低潮。1978年后,"科学的春天"到来,科技活动迈出低谷,各科研机构相继恢复和成立,活动内容也从简单的技术革新、品种改良,发展到具有国内外水平的科研项目。此外,科技活动逐渐延伸到青少年一代,莆田县各中学、部分小学建立起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活动。
1979~1990年,莆田县科研项目272个,获国家(部)级、省(厅)级、市(局)级的各类科技进步奖达150个。科技促进莆田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已成为莆田人民的共识。1990年莆田县有科技人员12376人,其中,高级职称占9.9%,中级占30%,初级占45%,科技网络初步形成。是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莆田县为全省第一个科技示范县,下拨经费500万元,制定12个科研项目。为实施"科技兴县"的战略计划,县科技部门广泛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技术推广与运用等活动,一个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科技兴县"活动,正在各行各业蓬勃展开。
文化事业
莆田自陈时(557~589)郑氏"开莆来学"之后,名流巨匠灿若繁星。唐代,多有文学著述见世,"百戏"盛行于民间。宋代有书法家蔡襄、史学家郑樵、著名词人刘克庄,元代"才名北斗齐"的陈旅、《浮邱集》作者陈绍叔,都是文坛艺苑中的佼佼者。至明、清,民间文艺活动除戏剧外,还有十音八乐等乡土音乐,舞龙、舞狮、弄九鲤等民间舞蹈,在文化艺术领域里涌现许多优秀的艺术家和文史学家,李在、曾鲸、黄仲昭、杨舟,以及书法家郭尚先、江春霖等,都曾驰名中外。从唐至清,据不完全统计,各类著述多达3000余种,传统戏本8000多册。
抗日战争期间,传统的莆仙戏吸取外地剧种的表演特色,艺术上有所创新,以抗日为题材的现代戏开始流行。是时,电影传入莆田。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文化事业,一方面加强文化管理,一方面组织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引导民间文化健康发展。1956年建立侨联影剧院(1963年改称人民影院),城乡普遍成立工人、农民俱乐部。1960年实行"精兵简政"后,文化事业一度徘徊。1964年底,禁演古装戏,"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命样板戏"占据舞台,"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遍布城乡和厂矿企业,但艺术形式单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后,社会文化市场繁荣,广播、电影、电视、录像迅速普及,歌舞厅的数量不断增多,图书发行和史料征集工作得到加强,县、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日益健全。地方史志的研究和各文献资料征集、整理,受到重视,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引导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1986年后,国家文化部门先后授于莆田县"戏曲之乡"、"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全国文化先进县"等光荣称号。1990年,莆田县建立20个示范点,以实施福建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芳草计划》。
体育事业
莆田县开展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唐代至清,民间多练拳习武,历史上有武状元2人,武进士18人。明代,林兆恩创气功"九序心法"教人健身抗病,下象棋、赛龙舟等民间体育运动也很活跃。
清末,近代体育活动兴起。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培元学堂把体育活动列为正课,光绪三十二年,举行首届校运动会。民国二十一至三十七年(1932~1948年)共举行9届全县性运动会,还成立体育协进会,出版《南强体育》月刊。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三十一年(1942年)和三十五年(1946年)莆田县连续3届获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包括10个县)运动会男、女田径总锦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莆田田径访问团对抗福州、上海、南京三市,三战三捷,轰动全国体坛。
解放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体育运动普及城乡,各种单项竞赛相继开展。不仅有全县性的体育运动竞赛,而且各部门,各行业都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竞赛。农民篮球队参加省、市竞赛,有64次获桂冠,10次受国务院等部门表彰;职工先后举行5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等10多项,参加单位有政府各委口;民兵结合练武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并成立国防体育运动委员会,专抓体育活动,在省市竞赛中屡次夺魁。此外还组织老年人、残废人开展体育活动,多次举行运动会。学校体育活动,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都定期举行运动会,培养体育尖子,为国家输送大批体育人才。其中有国际级运动健将4人,国家级运动健将39人,省级以上教练6人,国家级裁判员29人。遍布全国各地从事体育教练的逾千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2人。
1987年莆田县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至1990年,连续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称号。在这段时间里,有50人出访36个国家和地区,4人参加第22届奥运会,6个县属单位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单位,29人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32个单位被评为省体育先进单位,27人被评为省体育先进个人,1990年,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是年,全县有体育运动场(馆)1195处,群众体育协会9个,业余体育学校1所,县级青少年田径训练点24处(小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篮球、田径、排球)重点学校3所(中学校),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1所,体育场地管理处1个。有10个乡、镇被评为县体育先进单位。
医疗卫生
莆田早在陈时即有儒医。唐宋元明时期,人民医药主要靠中医和草药。药铺是个体开业的,有医生坐堂诊病。清末西医传入中国,外国教会在莆田创办西医院。民国时期,有官办、民办、教会办的医疗机构。建国前,莆田县医疗机构规模小,门类不全,卫技人员及药品短缺,诊疗费用高,只能为少数人提供服务,卫生防病工作未能开展。据旧志记载: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春季,"疫病在莆田流行,死亡甚多";"嘉靖四十年(1561年)莆田疫病蔓延,死亡甚者众多,邑人林兆恩收尸葬太平山凡二干具之多。"清代至民国时期,霍乱、鼠疫、天花等烈性传染病连年发生,每次流行都死亡成千上万人。仅鼠疫-例,自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0多年中全县染病18.67万多人,死亡14.39万多人。
1949年8月下旬起,县人民政府相继接办民国时期的医疗机构。县、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防疫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就消灭了长期严重危害全县人民健康的霍乱、鼠疫、天花等烈性传染病。
1958年以后,相继建立健全了医疗、防疫、保健、医学教育、药材供应等各类机构;乡镇(公社)建立了卫生院;行政村(大队)建立了卫生所(合作医疗站)。至1990年末,全县有综合医院4个,中心卫生院3个,卫生院18个,防疫站、妇幼所、卫生进修学校、盐场职工医院、精神病疗养院各1个,村卫生所411个,工厂、学校、农场、茶场等医务室29个;在职中西医卫技人员3570人,病床位2330张;乡村医生(含卫生员)1330人,村接生员143人,个体开业医287人。至此,全县形成一个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防能治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风景名胜
莆田县有湄洲岛、广化寺、梅峰寺、石室岩、紫霄山等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