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坤
董立坤,江蘇人,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1]。1969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省政協委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廣東省優秀中青年專家,國家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曾任上海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2],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海峽兩岸文化交流處協會理事。日本立命館大學國際地域研究所亞太法律委員會委員。
董立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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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 | |
出生 |
1942年 江蘇阜寧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目錄
學術成績
1997~2002年1月任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3]。長期從事國際私法、香港法律的教學與科研工作。。所主持的《改革法學教育,加強香港法與涉外經濟法的教學》項目獲1993年廣東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4],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5]。主持了國家「九五」重點項目《我國內地與香港地區的法律衝突與協調》以及廣東省深圳市的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研究等多項科研項目。
目前正在承擔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的研究,是廣東省教育廳重點學科項目。主編和撰寫了多本大型法學工具書和其他國際私法方面的著作,並有多種論、著獲國家、省、市級優秀學術成果獎項。撰寫有《國際私法》(修訂本)、《香港法的理論與實踐》(修訂本)、《國際私法學》、《香港法律與司法制度》和《國際民商法管轄權研究》等著作。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四十餘篇。
成果
所主持的《改革法學教育,加強香港法與涉外經濟法的教學》項目獲1993年廣東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了國家"九五"重點項目《我國內地與香港地區的法律衝突與協調》以及廣東省深圳市的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研究等多項科研項目。目前正在承擔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的研究,是廣東省教育廳重點學科項目。
作品
主編和撰寫了多本大型法學工具書和其他國際私法方面的著作,並有多種論、著獲國家、省、市級優秀學術成果獎項。撰寫有《國際私法》(修訂本)、《香港法的理論與實踐》(修訂本)、《國際私法學》、《香港法律與司法制度》和《國際民商法管轄權研究》等著作。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四十餘篇。